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2〕4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2〕10号)文件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决定对冶金工贸企业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气象局
2022年2月25日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联合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2〕10号)文件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对冶金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冶金工贸企业,抽查比例为5%。
三、抽查内容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抽查内容:
(一)冶金企业煤气安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规范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设置、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时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从事煤气区域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重点整治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监测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卡;未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未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对承包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一)登记事项检查;
(二)公示信息检查。
朔州市气象局检查内容:
1、对新改扩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严格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做到从严、从实、从细。
(二)坚持边检查、边督促、边整改、边提高,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坚持为企业树好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给企业添乱。
(四)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将相关数据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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