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委托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委托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需要完成2020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经研究,对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115900元

三、采购内容:

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19宗。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工程管理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项目建设满意度调查情况等。经专家组签字的提供项目验收结论,并编制项目验收报告。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具备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投标人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达到5人(含)以上,其中单个项目验收由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水利、农业、财务(概算)各1人,设专家组长1名。

5、能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25号)等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负责,确保验收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其他要求:

1、曾参与我市辖区内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监理、施工的单位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竞标。

2、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评审过程中交通、食宿、安全等保障。

3、验收期限:于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任务,在各项目县(市、区)完成了初验,并上报申请验收请示后,在市农业农村局通知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含)响应并组 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会结束后提交专家意见、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单位按照验收意见修改后,验收专家在5日内审核修改意见并签字。

六、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含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6、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5人以上)证书及近半年任一个月份缴纳社保资金材料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8、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申明函;

9、业绩要求:5年内承担过两个项目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的相关材料(合同、验收合格证明等);

10、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须逐页盖章。

七、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2年3月8日9:30 至3月11日9: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投标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29农田建设管理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需出席)

时间:2022年3月11日9:30 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低价成交。

2、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30%成交价,剩余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 叶健芳,电话********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农业农村局 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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