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X/2022-20532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发文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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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部门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高站位谋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局党组9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受到市委依法治市委办公室的充分肯定,2021年4月29日郑晓辉局长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2021年12月30日黄世标副局长在第八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二)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市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作为全局法治工作的首要要务,专题研究部署,带头学习宣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班子在党组会上带头学。市局先后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编制《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学习手册》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并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视频,在市局微信公众号上刊发4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大家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答题》,干部职工参与率100%。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征文26篇,获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5篇。

二、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体会企业和群众办事感受,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专班推进、绿色通道等具体举措深化服务,促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上线“企业开办直通车”,全市企业开办平均2小时办结。2021年5月,哈尔滨市作为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企业开办指标的唯一代表,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牵头对35家市级部门的4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对市级市场监管层面43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先发证后现场核查;41项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减材料、减时限、网上办。三是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示范作用明显。通过“加强一个领导,提高两个认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认识),实现三个促进(以创建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示范点建设标准、示范点运行流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发挥五个作用(示范、桥梁、指导、宣传、培训)”,目前已在4家企业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四是知识产权强企服务务实高效。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建立专利转化运用联络员制度, 推动27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入驻“哈洽会”。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2.70亿元。

(二)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惠企便民。一是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内选择4个业态,实行套餐式审批,核发一个综合许可证。目前已经发出行业综合许可证578个。二是推开“办好一件事”改革。将“我要开饮料厂”等4个事项列入全市第一批“一件事”清单,在市政务服务网“冰城E(易)服圈”专栏上线运行,办理相关企业许可57家。三是试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10项审批事项确定为第一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制定了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已经极简审批工业产品许可4件,哈尔滨嘉桐日化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案例被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参评全国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典型案例。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始终把安全监管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标准,狠抓突出问题整治,通过扎扎实实守底线的工作,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一是食品安全基础更加夯实。调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修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简明操作手册,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打造“哈尔滨红肠”特色品牌。对重点食品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制发《哈尔滨市食品类别风险防控清单及监管措施表》,精准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学生餐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了“监管对象,整改问题,违法查处”三个全覆盖。加强农批市场监管,实现进场交易蔬菜100%快速检测。组织全市55家大中型超市参与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数量和成效居全省第一。强化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实施乳制品企业“三规范一承诺”专项行动,制发《特殊食品企业自查监督指导意见》,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保障地产乳制品质量安全。坚持以极致、精致、细致的工作标准,组织相关企业做好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全系统办结食品违法案件超千件。二是药械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药品网络销售、儿童化妆品等多项专项整治,全系统共查处药品案件205件、化妆品案件13件,罚没款共计1463.78万元。飞行检查101家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并立案调查38起案件。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重点品种抽检,完成国家级化妆品抽检133批次,市级药品抽检任务1114批次、化妆品8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抽验129批次。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有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协调委员会,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重点开展锅炉“清网”、气瓶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气瓶安全管理可追溯。加快推进电梯公共平台建设,完成了基础数据导入、应急救援处置服务、电梯安全监察和电梯维保无纸化管理应用子系统建立,全市6万余部电梯纳入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应机制,印发了工作指导方案。推动电梯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共评选诚信示范单位、标兵单位30家。完善电梯维保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推动物业企业建立电梯费专款专用、结转滚存机制,引导物业企业重视和加强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险,全市电梯保险投保率达到51.96%。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组织对涉及环境保护、国计民生和人身财产安全46种产品1280个批次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提高到97.20%。围绕农资、建材、电线电缆、成品油、非医用口罩、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12次。围绕赢蓝天保卫战,开展了燃煤、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0起,收缴罚没款130余万元,移交涉案线索9条。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能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办,全面维护有利于企业创业发展的市场秩序。全系统办结案件1527件。一是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效果明显,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76起。二是加强竞争执法,严厉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33起,罚没911万元。三是价费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围绕涉民、涉企、涉农三个领域,重点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191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27.10万元,减轻企业负担1735.50万元。四是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围绕企业和百姓高度关注的突出领域和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收费停车场、粮食购销领域整顿、网络经营(网剑)、知识产权“护航”、虚假违法广告、黑中介、教育“双减”、“泥炭黑土”、野生动物、计量、检验检测等专项整治30余个,有利地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显著,市局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全省先进集体。

三、协调推进立法立规,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和法规宣贯。2021年,我局制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切实开展《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市电梯条例》的学习宣贯,开展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全市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宣贯培训。同时为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市局餐饮安全监管处深入基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对全市2021年新增学校“阳光食堂”工程正常上线运行进行验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科学、规范。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全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制定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实行审查民意调查报告的通知》等制度措施,创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四级审核制”,该举措在全省推广。全市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309件,修改、废止5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2889件,修改调整21件。

(三)严格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清理。按照《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年度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按照要求对既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经过清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市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市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制度,对做出涉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公众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进行了制度规范。

(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问题清单,健全重大决策法治审查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通过法制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草案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扩大会议或局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呈报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哈尔滨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以市局名义制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充分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决策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制定《哈尔滨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哈尔滨市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出台改革举措“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4个业态(领域)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和优化发展举措《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一)切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聘请律师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举行专题讲座,制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座视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认真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纸质记录,关键执法环节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都经过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提报集体讨论,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在新《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后适时调整《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定工作规则》,在案件审核、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加强对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达到33个,基本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新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息15.5万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记录为异常状态4.7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000余户,企业信用意识得到全面强化。

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一)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2021年,市局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按时提交答辩意见,积极参加庭审,无败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出庭率达100%。

(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旁听等制度。尊重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对待司法建议。

七、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市局党组专题研究市场监管“八五”普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听取八五普法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行业特点,制定印发《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持续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月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挂图9套,进行宪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局组织《宪法》网上视频讲座学习。向各单位发放《宪法》单行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2021年12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700余人参加宪法知识测试。

(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积极利用云宣讲方式进行《民法典》宣教,邀请法学专家制作四节民法典讲座,执法人员和企业职工通过手机扫二维码即可学习,参加学习17000余人次。

(四)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市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上报《市局普法工作报告》。印发《市局会前学法制度》,开展党组会前学法,2021年党组会前学法7次,先后听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概述和农用农产品冷链运输、药品审批、企业信用、稽查执法等会前讲法,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围绕信用建设五条主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宣传,组织培训40场,培训2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6万份。食品安全普法重点聚焦食品安全风险,制作了肉制品、植物油、粮食加工品(大米)、白酒等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抖音(快手)短视频,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及普法宣传。深入我市7家家乐福连锁超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送法上门。在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培训中,突出“一条主线”,贯穿“三个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3次集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检验人员观看《生命生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广场宣传活动。同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次集中公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五)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教活动,市局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4期,宪法宣传2期。按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中国普法、黑龙江普法、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答题。我局普法宣教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21年11月,市局法制处获得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促进法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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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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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部门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高站位谋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局党组9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受到市委依法治市委办公室的充分肯定,2021年4月29日郑晓辉局长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2021年12月30日黄世标副局长在第八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二)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市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作为全局法治工作的首要要务,专题研究部署,带头学习宣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班子在党组会上带头学。市局先后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编制《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学习手册》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并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视频,在市局微信公众号上刊发4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大家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答题》,干部职工参与率100%。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征文26篇,获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5篇。

二、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体会企业和群众办事感受,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专班推进、绿色通道等具体举措深化服务,促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上线“企业开办直通车”,全市企业开办平均2小时办结。2021年5月,哈尔滨市作为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企业开办指标的唯一代表,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牵头对35家市级部门的4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对市级市场监管层面43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先发证后现场核查;41项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减材料、减时限、网上办。三是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示范作用明显。通过“加强一个领导,提高两个认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认识),实现三个促进(以创建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示范点建设标准、示范点运行流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发挥五个作用(示范、桥梁、指导、宣传、培训)”,目前已在4家企业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四是知识产权强企服务务实高效。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建立专利转化运用联络员制度, 推动27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入驻“哈洽会”。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2.70亿元。

(二)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惠企便民。一是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内选择4个业态,实行套餐式审批,核发一个综合许可证。目前已经发出行业综合许可证578个。二是推开“办好一件事”改革。将“我要开饮料厂”等4个事项列入全市第一批“一件事”清单,在市政务服务网“冰城E(易)服圈”专栏上线运行,办理相关企业许可57家。三是试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10项审批事项确定为第一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制定了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已经极简审批工业产品许可4件,哈尔滨嘉桐日化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案例被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参评全国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典型案例。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始终把安全监管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标准,狠抓突出问题整治,通过扎扎实实守底线的工作,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一是食品安全基础更加夯实。调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修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简明操作手册,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打造“哈尔滨红肠”特色品牌。对重点食品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制发《哈尔滨市食品类别风险防控清单及监管措施表》,精准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学生餐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了“监管对象,整改问题,违法查处”三个全覆盖。加强农批市场监管,实现进场交易蔬菜100%快速检测。组织全市55家大中型超市参与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数量和成效居全省第一。强化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实施乳制品企业“三规范一承诺”专项行动,制发《特殊食品企业自查监督指导意见》,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保障地产乳制品质量安全。坚持以极致、精致、细致的工作标准,组织相关企业做好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全系统办结食品违法案件超千件。二是药械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药品网络销售、儿童化妆品等多项专项整治,全系统共查处药品案件205件、化妆品案件13件,罚没款共计1463.78万元。飞行检查101家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并立案调查38起案件。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重点品种抽检,完成国家级化妆品抽检133批次,市级药品抽检任务1114批次、化妆品8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抽验129批次。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有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协调委员会,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重点开展锅炉“清网”、气瓶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气瓶安全管理可追溯。加快推进电梯公共平台建设,完成了基础数据导入、应急救援处置服务、电梯安全监察和电梯维保无纸化管理应用子系统建立,全市6万余部电梯纳入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应机制,印发了工作指导方案。推动电梯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共评选诚信示范单位、标兵单位30家。完善电梯维保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推动物业企业建立电梯费专款专用、结转滚存机制,引导物业企业重视和加强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险,全市电梯保险投保率达到51.96%。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组织对涉及环境保护、国计民生和人身财产安全46种产品1280个批次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提高到97.20%。围绕农资、建材、电线电缆、成品油、非医用口罩、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12次。围绕赢蓝天保卫战,开展了燃煤、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0起,收缴罚没款130余万元,移交涉案线索9条。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能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办,全面维护有利于企业创业发展的市场秩序。全系统办结案件1527件。一是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效果明显,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76起。二是加强竞争执法,严厉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33起,罚没911万元。三是价费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围绕涉民、涉企、涉农三个领域,重点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191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27.10万元,减轻企业负担1735.50万元。四是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围绕企业和百姓高度关注的突出领域和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收费停车场、粮食购销领域整顿、网络经营(网剑)、知识产权“护航”、虚假违法广告、黑中介、教育“双减”、“泥炭黑土”、野生动物、计量、检验检测等专项整治30余个,有利地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显著,市局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全省先进集体。

三、协调推进立法立规,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和法规宣贯。2021年,我局制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切实开展《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市电梯条例》的学习宣贯,开展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全市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宣贯培训。同时为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市局餐饮安全监管处深入基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对全市2021年新增学校“阳光食堂”工程正常上线运行进行验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科学、规范。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全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制定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实行审查民意调查报告的通知》等制度措施,创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四级审核制”,该举措在全省推广。全市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309件,修改、废止5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2889件,修改调整21件。

(三)严格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清理。按照《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年度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按照要求对既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经过清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市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市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制度,对做出涉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公众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进行了制度规范。

(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问题清单,健全重大决策法治审查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通过法制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草案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扩大会议或局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呈报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哈尔滨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以市局名义制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充分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决策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制定《哈尔滨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哈尔滨市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出台改革举措“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4个业态(领域)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和优化发展举措《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一)切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聘请律师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举行专题讲座,制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座视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认真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纸质记录,关键执法环节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都经过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提报集体讨论,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在新《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后适时调整《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定工作规则》,在案件审核、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加强对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达到33个,基本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新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息15.5万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记录为异常状态4.7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000余户,企业信用意识得到全面强化。

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一)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2021年,市局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按时提交答辩意见,积极参加庭审,无败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出庭率达100%。

(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旁听等制度。尊重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对待司法建议。

七、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市局党组专题研究市场监管“八五”普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听取八五普法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行业特点,制定印发《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持续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月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挂图9套,进行宪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局组织《宪法》网上视频讲座学习。向各单位发放《宪法》单行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2021年12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700余人参加宪法知识测试。

(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积极利用云宣讲方式进行《民法典》宣教,邀请法学专家制作四节民法典讲座,执法人员和企业职工通过手机扫二维码即可学习,参加学习17000余人次。

(四)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市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上报《市局普法工作报告》。印发《市局会前学法制度》,开展党组会前学法,2021年党组会前学法7次,先后听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概述和农用农产品冷链运输、药品审批、企业信用、稽查执法等会前讲法,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围绕信用建设五条主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宣传,组织培训40场,培训2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6万份。食品安全普法重点聚焦食品安全风险,制作了肉制品、植物油、粮食加工品(大米)、白酒等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抖音(快手)短视频,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及普法宣传。深入我市7家家乐福连锁超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送法上门。在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培训中,突出“一条主线”,贯穿“三个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3次集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检验人员观看《生命生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广场宣传活动。同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次集中公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五)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教活动,市局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4期,宪法宣传2期。按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中国普法、黑龙江普法、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答题。我局普法宣教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21年11月,市局法制处获得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促进法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标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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