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
【施工】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BTJY14SLGK*******)已经由第十四师发改委、第十四师水利局以师发改发 [2022]24号、师水发[20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发改委、第十四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980.4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532.86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3.工程规模:该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为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① 新建骨干渠道末端至 90万m3蓄水池连通输水干管 9.3km;管道采用 DN700玻璃夹沙钢管,压力等级0.60MPa。②配套沿线建筑物 24座;其中,引 水 口建筑物1座,流量计井1座,排气阀井7座,检修井4座,排水井6座,闸阀井1座,镇墩2座,管道穿路2座,管道首端沉砂池清淤 6.45万m3。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14SLGK*******-01-01 | 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 | 该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为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① 新建骨干渠道末端至 90万m3蓄水池连通输水干管 9.3km;管道采用 DN700玻璃夹沙钢管,压力等级0.60MPa。②配套沿线建筑物 24座;其中,引 水 口建筑物1座,流量计井1座,排气阀井7座,检修井4座,排水井6座,闸阀井1座,镇墩2座,管道穿路2座,管道首端沉砂池清淤 6.45万m3。 | 9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疆外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_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08日 15:30:00至2022年03月14日 15:30: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jbt.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下载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1: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见面递交。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昆玉市滨河路与学府路交汇处创业孵化基地 4 楼) 同时上传电子标书。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1:3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师分中心(昆玉市滨河路与学府路交汇处创业孵化基地 4 楼)开标室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线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四师水利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来建设工程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 地 址: | 新疆昆玉市老兵路玉龙春境3-01 | |||||||||
联 系 人: | 白荣 | 联 系 人: | 柴鹏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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