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零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福州机场零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福州机场零星工程设计集约招标项目
二、工程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三、工程内容:
1、房屋、道路、飞行区道面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设计。
2、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装修设计。
以上所列设计项目为标准取费在30万元以下的设计项目。在履约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承包规模的权力,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规模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此次招标确定的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2014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16日止,在此期限内,招标人有委托中标人承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权利,中标人有承接招标人委托的上述工程设计项目的义务。
四、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按本文件条款第三条第1、2项规定的2个专业工程设计内容,每单个专业工程内容对应的投标人只有二人或开标后合格投标人只有二人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
(1)房屋、道路、飞行区道面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计的投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2)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装修设计的投标资质要求:装修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2、如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可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二项资质要求,可以参加该二项专业工程设计投标。如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只满足上述规定的一项资质要求,则只能参加一种专业工程设计投标。
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长乐航港支行,账号:140*****090********。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账户缴交,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保证金缴款凭证。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退标、悔标或中标人不按招标人的要求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确定中标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集约合同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串标、围标、隐瞒事实、抄袭标书行为之一的,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全部不退还。
七、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4年7月31日-8月4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 09:30;投标地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3、开标时间:2014年8月14日09:30;
4、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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