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干圈子65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干圈子65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干圈子65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2-03-08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潮阳街道/闫各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干圈子65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50000.00元/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乙方应在开标前充分调查鱼坑的地理位置和鱼坑质量,一旦报名投标,视为同意本合同内容。2.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复耕,按照合同约定和土地性质对土地进行耕种,禁止种树,禁止推大棚,禁止建房等,乙方依法享有土地经营使用权,不允许改变土地使用性质。3.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渔池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乙方只得当年地上物补偿费,征地费、占地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4.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乙方必须按供电单位要求,严格执行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改,做好日常电路的维修与保养,否则因用电造成的人身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甲方不得无故停电,如果变压器、供电线路出现故障及停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在承包期内,乙方如需改造鱼池必须经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许取土外运,不允许对鱼坑造成永久性破坏,不允许倾倒建筑垃圾等。7.乙方独立经营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永久性投入类资产在合同到期之后归甲方所有。8.乙方须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并在明显位置设有“水深危险”等警示牌,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需保证鱼坑边道路的正常通行,负责坑坡的培护工作,鱼坑清淤不得影响周边土地种植。10.乙方需保证每年农作物的生长,并负责土地周边荒草的治理和卫生的清理,其清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1.在承包期内,乙方如中途退包乙方所交纳的全部承包费不退,用于补偿甲方经济损失。12.签订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 3万 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或终止合同。13.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属于承包方地上物或渔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14.投标前甲方要收取投标押金 8万元,中标后其中5万元转为承包费,3万元转为保证金,承包方根据中标金额补齐尾款,以后每年1月1日交清当年承包费。15.中标后如不及时签订承包合同违约的投标押金不退,甲方有权重新发包。
受让方条件限本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自然人。要求投标人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8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01635500000013671387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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