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一期) 招标公告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一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JZFCG-MFX-2022-001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6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买迪尼也提路7号)民丰县人民政府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买迪尼也提路7号)民丰县人民政府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须要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单位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3)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被委托人及法人近三个月个人明细表);
(4)投标单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企业应具备的资质等级:
施工: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和谐社区阿恰勒西路21号安泰广场写字楼17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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