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分行与万泰奥特莱斯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项目——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的磋商通知书
关于金华分行与万泰奥特莱斯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项目——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的磋商通知书
关于金华分行与万泰奥特莱斯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项目——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的磋商通知书
致: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委托,为推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万泰奥特莱斯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项目——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开展,在前期调研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我行现正式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项目磋商。本项目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分别以书面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 3 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项目编号:SPDB-CS-********
4.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分行与万泰奥特莱斯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项目——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
5.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内容简述 | 最高限价 | 供货期 |
智能一体化收银机(支付分离-高端) | 180台 | 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 | 人民币800000元 | 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供货且通过验收。 |
智能终端硬件 | 240台 | 人民币250000元 | ||
合计 | 420台 | 人民币*******元 |
智慧商业数字化运营平台pos智能收单系统设备采购(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6.本项目供应商采用专家及采购人推荐的方式,合格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公司,信誉可靠、实力雄厚;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供应商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5)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6)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人的商业机密;
(7)供应商的董事或主要成员在采购开始之前三年内,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8)供应商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和服务团队;
(10)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客户评价和市场评价;
(11)供应商必须是所报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者是具有满足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的、有权使用该知识产权或转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人。
以上各要求仅为供应商的最低基本要求。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专家及采购人推荐,确定3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2年3月8 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11@qq.com。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9.发标
(1)发标时间:项目定于2022年3月8日发标。
(2)发标地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453号)
(3)发标方式:由代理公司通过电子邮箱(********11@qq.com)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供应商的邮箱。
(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模块。
10.答疑
(1)供应商对磋商通知书如有疑问,可于2022年3月15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发送至代理公司的电子邮箱********11@qq.com。
(2)代理公司汇总所有问题,将于2022年3月16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所有供应商。
11.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453号)三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在磋商前另行确定。
供应商应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全部响应文件寄至(或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12.评定时间及地点
(1)评定时间: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
(2)评定地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453号)三楼会议室。
13.讲标
本项目不安排讲标。
14.联系方法
采购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453号
联系人:傅晓琴
电话:135*****972
代理公司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电子邮箱:********11@qq.com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59*****043
本《磋商通知书》适用于所有被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拥有本《磋商通知书》最终解释权,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此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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