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面条加工、销售、打造品牌的公告(二次)
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面条加工、销售、打造品牌的公告(二次)
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2021-2022年推广小麦、玉米和马铃薯国储林幼林间套技术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府办〔2021〕79号)文件要求,需招募经营主体打造金沙绿色面条自主品牌,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该项目资金5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用于补助经营主体开展绿色认证、订单收购、加工、宣传、打造品牌等整个产业链中的任何环节。
二、招募条件
金沙县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有面条加工设备1套以上,有加工厂房;承诺生产绿色面条产品并进入市场销售,开展基地绿色认证,高于市场价格合同收购农户小麦1000亩以上。
三、招募经营主体的确定
1.采取竞选方式确定招募的经营主体。
2.由竞选经营主体撰写实施方案(详见实施方案撰写提纲),连同有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并报送至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由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对参与竞选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以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根据打分情况,以最高分确定为该项目的经营主体。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竞选的经营主体提供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销项目实施资格,由分数排名往后的经营主体依次替补确定为实施主体。
2.竞选时,企业法人参加的,须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实施方案撰写提纲,请参考附件《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面条加工、销售、打造品牌专家组综合评分表》内容进行完善: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自主面条商标、加工地点、加工厂房(场地)面积、面条加工设备、原料来源、职工人员、面条产品销售、市场影响力等情况。
(2)承诺开展绿色小麦认证地点、认证面积以及完成时间等情况。
(3)承诺与小麦种植基地农户签订种植订单,包括:订单种植面积数量、订单收购单价等情况。
(4)承诺绿色产品(绿色面条)的上市时间。
(5)项目资金使用预算情况。
(6)保障措施,包括:如何打造金沙绿色面条自主品牌,从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宣传引导、线上线下销售等保障措施。
五、公示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
六、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3月15日,每日8:30至18:00时间。
七、报名地址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面条加工、销售、打造品牌专家组综合评分表》
金沙县农业农业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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