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发【202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闾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招标人为北镇市闾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月牙河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河道,沿河流域村庄,起点坐标:121.639,41.373,终点坐标:121.711,41.353。

2.2工程规模: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范围为北镇市月牙河的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区域内河道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总治理长度约为12.1公里。河道周边7个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

2.3计划工期:建设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三岔河桥至刘岗子桥段)工程总承包(EPC)(包含工程设计、施工、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本次招标内容:

技术条件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内源整治和控源截污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涉及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本项目的特殊专业系统等所有专业内容。

2.6.2施工内容

建设水冲改厕940户,安装单户化粪池940套,建设多户连接污水处理设施560套,安装多户共用分类收集垃圾桶2048个,建设小型垃圾转运站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屠宰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一套及配套管网、潜流湿地一座。河道清理疏浚121200平方米、环保清淤94700平方米、生态氧化塘9850平方米、仿生水下森林系统4775平方米、曝气增氧系统42套,其中包括解层曝气机20套、分体式曝气机14套、推流曝气机8套。假山跌水曝气循环水系统8套、生态护岸40000平方米、自然护岸35200平方米、护岸改造4500平方米、渗透型植草沟15900米、组合式生态浮岛1930平方米、原位微生物修复55800平方米、水上防污拦截网223米、智能一体化生态净水系统1套、生态微生物工厂2套、跌水接触氧化治理区208平方米、生态滤带18平方米、河床基底改良1450平方米、潜流湿地500平方米、亲水平台及栈道160平方米、生态滞留塘60平方米。

2.6.3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当具有以下资质: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的资质要求:设计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1.4其他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如发现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关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查询结果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担任,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交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5.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3.5.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5.4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5.5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3.5.6投标人应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的分工完成各自的工作,不得非法转包。投标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省招标标监管网于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4日,每日0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从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注: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办理入库(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z.gov.cn),具体步骤:“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中“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416- *******。请各供应商及时办理入库,如因未办理影响招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4.3投标保证金4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闾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镇市闾阳镇102国道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人:李越

电 话:****-*******

电子邮箱:lnhsztb@163.com

2022年03月07日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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