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双路镇水厂工程(三期)一阶段工程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双桥经开区双路镇水厂工程(三期)一阶段工程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双桥经开区双路镇水厂工程(三期)工程 已由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双桥经开经发审〔2021〕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泥脱水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双桥经开区双路镇四方社区4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扩建常规处理工艺规模5万m3/d,水厂总规模达到10万m3/d;深度处理工艺规模10万m3/d,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实施常规处理工艺5万m3/d,包括:1.场外取水工程,5万m3/d浮船泵房、DN800原水管道约1.7km;2.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5万m3/d的常规处理工艺系统,包括配水井、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间、加药间、排泥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排泥水处理系统设备、污泥脱水系统设备等;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5 服务期限、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桥经开区双路镇水厂工程(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根据工程进度和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全部货物应在2022年5月30日前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以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由于本次招标货物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投标人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造成的风险。
质量保证期:水厂试运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
3.1.2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3.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污泥脱水系统供货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60万元的污泥脱水系统供货业绩。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冯超 | 联系人: | 郑开恩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178960285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4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污泥脱水系统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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