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家”达人秀比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阳光之家”达人秀比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阳光之家”达人秀工作即将启动,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比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
完成“阳光之家”达人秀现场录制节目表演视频,评委通过观看视频进行评审,评选优秀节目,编辑制作完成影像视频。
2.服务要求:
(1)根据项目各项指标任务,制订、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按月编制工作计划进度表,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配备评委及工作人员,其中专业评委3人、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2)举办“阳光之家”达人秀(到16个区现场录制),制订、细化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内容、形式、人员,做好活动风险防控与应急预案;
(3)负责拍摄场地效果设计以及所用物料、设备、器材等搭建、调试、拆装等;工作人员按时就位,维持现场秩序,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比赛活动组织有序、安全举行;
(4)制作宣传海报、奖杯、奖牌等;负责媒体宣传、信息报道等相关工作,录制比赛影像并制作光盘;
(5)需在3天内完成节目评审;
(6)开展活动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满意度达到90%;
(7)每月向委托方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按要求撰写项目阶段性工作小结(7月末)、结项工作总结,对项目进行规范化建档,通过专家评审。
3.衡量目标达成的指标:
(1)完成16个区的现场录制工作;
(2)邀请专家评委对表演视频进行评审;
(3)录制比赛影像并制作光盘250份以及优秀节目的奖牌、证书制作;
(4)活动满意度达到90%;
(5)每月向委托方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价格构成:
(1)项目经费(需报价)如:摄像拍摄劳务费、节目编辑、汇编制作费等。
(2)项目劳务人员费用(需报价,上限不能超过总价的70%)。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预算总金额8.828万元(总预算中劳务费不得超过70%)。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40%;阶段性评估后支付30%,结项评审后支付30%。
三、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需配备专业资质的摄影人员和剪辑人员至少各一名。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515号,联系人:王梦,联系电话:********。
3.如需查勘现场,应提前一天联系确定具体时间。
4.采购工作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标签: 阳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