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天池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龙游县天池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G2022-036-028
1. 招标条件
龙游县天池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龙发改中[2021]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12-330825-04-01-120399,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游县天池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护岸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生态砌块挡墙砌筑、土工布铺设、新建拦砂坝、田坎修复、村庄整治、新建亲水平台、游步道 、经济林种植、游步道两侧绿化、封育措施以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为*******元(其中暂列金1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ztb.
longyou.gov.cn/jsgc/login),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账号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若有)、施工图纸(若有)。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下载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投标。
4.4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ztb.longyou.gov.cn/)下载查阅。
4.5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6本工程水利工程商务报价实行电子辅助评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软件,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套,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平台中缴纳,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6*****525 白工。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必须登陆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转账(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②保函(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的通知”),咨询电话:4006-613-069,联保资金支付(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4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5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⑴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⑵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⑸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白先生 156*****525。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3月30日9时30分整;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1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现场相关注意事项
7.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谢绝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7.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如果行程码带“*”号,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承诺书。
7.3因本次项目投标现场需测量体温等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招标人)/许先生(招标代理)
联 系 电 话:530660/139*****071(687071)
2022年3月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4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
5 |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6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7 | 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执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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