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泰宇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1614868532000
辽宁泰宇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1614868532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对辽宁泰宇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0日,债权本金3,973万元,利息763.04万元,罚息6,455.57万元,诉讼费29.38万元,债权总额11,220.9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辽宁泰宇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日成立,由原盖州市医药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划归营口市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并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辽宁盖州市清河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刘晓甫,该公司董事长,注册资本1亿元,主营医药采购批发,属商业流通企业。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诊断药品、医疗用毒素药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
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
盖州市医药采购供应站所提供的贷款抵押物为座落于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永和社区劳动里2340平方米房产,1#1-2层,非住宅。
(二)保证:盖州市暖泉镇综合开发农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有限公司。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辽宁泰宇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债权已胜诉,执行中。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除外)。
七、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八、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电话:
贾经理、张经理:****-********-****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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