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厂厂区室外、二厂控制楼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厂厂区室外、二厂控制楼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4-2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厂厂区室外、二厂控制楼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7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二水厂。
2.2 计划工期: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计321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供水设施更新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2.4 招标内容:第二净水厂控制楼外墙加固、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换塑钢窗、门、水暖电气改造;喷水池、廊道、方砖,厂区绿化等工程。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过至少两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至少两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张媛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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