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局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执法岗亭维修招标公告
交通管理局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执法岗亭维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4]05178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EZC-2014-ZX0288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机关大楼物业管理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供应商应注册地点在武汉市或在武汉市注册有分公司;
3.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4. 供应商应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谈判文件获取:
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hb.china-cpp.com )点击“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谈判公告(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后免费下载。
六、报名方式:
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ZX********@163.com进行报名登记。
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报名登记。
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注:未在《谈判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8月07日 17时30分,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8月08日 15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八、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 2014年08月08日 15时30分。
谈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63.com">hbgp********@163.com。
质疑电话:027-********。
十、联系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段俊
电话/传真:***-********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人:陈红
电话/传真:***-********
地址:
十一、采购文件: 谈判文件(ZX0288最终稿7.31) .doc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8月01日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执法亭维修项目)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4]0405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执法岗亭维修项目”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EZC-2014-ZX024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 执法岗亭维修项目
三、谈判内容:
监利大队鄂南省际卡口执法岗亭维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hb.china-cpp.com/),点击“湖北省省级政府竞争性谈判公告(XXX项目)”后免费下载。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7时30分,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七、报名方式:
1.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加盖公章)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qq.com">********6@qq.com;
2.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XXX项目)报名;
3.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注:未在谈判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报价。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8月11日 14时30分。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九、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4年08月11日 14时30分。
谈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十、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63.com">hbgp********@163.com。
3. 受理质疑电话027-********,传真***-********。
十一、联系方式: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联系人:付 磊
联系电话:027-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十二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倪慧荣
电话/传真:***-********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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