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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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监控、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通风空调、消防工程设计、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技术规格书编制等,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后的航拍图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 65344.6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段(包)编号:A****************003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至临河街、西至长春公路客运集团、南至规划 A-2 地块,北至四通路地块。

总投资(万元):65344.64

建筑面积:163896.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监控、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通风空调、消防工程设计、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技术规格书编制等,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后的航拍图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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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4月05日至2023年09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3月10日至2022年03月16日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一博

联系电话:177*****781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3月1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BHXQ-*******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已由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批字[2022]30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4">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至临河街、南至A-2地块、西至长春公路客运集团、北至四通路;

2.3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为回迁房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50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301.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22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77.00平方米,容积率为2.48,绿化率为36.80%,建筑密度为15.36%,配比停车位1249个;住宅共9栋,其中1栋11层,1栋20层,2栋23层,5栋26层;地下建筑为满铺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住宅交通核及局部公建交通核通至地下;配套公建6栋,4栋3层,2栋1层,主要为商业、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监控、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通风空调、消防工程设计、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技术规格书编制等,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后的航拍图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2.5工程投资金额:64798.64万元;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4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7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2)专业设计人员12人,具有结构专业4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5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工作经验五年及以上,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做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施工部分负责人: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其他人员:施工员5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4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5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2人。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如项目经理和施工部分负责人有退休人员,应提供本单位执业证明材料,包括《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和《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的复印件或退休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设计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8 投标单位如为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3月10日8时30分至2022年3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3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5.2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13时30分)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李志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汇保利财智中心

联系人:刘继波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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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3月16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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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置房 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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