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T2航站楼联检单位查验设施设备检测校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的采购公告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T2航站楼联检单位查验设施设备检测校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委托内容:旅检现场目前未检定设备共计39台套。分别为固定式红外测温设备24套(入境16套、出境4套、中转4套),固定式核辐射监测设备15套(入境8套、出境2套、中转2套、定位1套、行李传送带2套),对以上设备进行校准检测并提供校准报告,详见清单。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45125元(含税6%),231250元(不含税)。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校准并出具有效校准证书;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5.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在开评标时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和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能力附表需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三、项目的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1.检测校准依据为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具体检测清单详见附件。
2.提供设备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证书,一年上门检测校准一次,如校准后设备仍偏差较大则通知报厂维修。检测校准数据有效期1年。
四、评定方式
采取择优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在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在均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材料格式及时限要求
1.接收报价单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0:00前(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2.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1室
(收件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3.请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价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询价公告中要求其他文件。
4.上述资料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需注明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字样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必须采用顺丰快递寄送。
5.无论报价单位中标与否,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六、其他
1.宁波机场公司会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优先以采购方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
2.若中标后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流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验收合格后付款,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防疫要求:投标人应已明确知晓宁波市住建局、海曙区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对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自觉主动配合招标人做好防疫工作,并有义务切实承担起防疫责任。施工人员在机场范围内承担施工、维修任务时,应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投标人应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务工员工,并且认真梳理排查员工的具体情况,不瞒报、不漏报、不弄虚作假。如有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或产生抗疫不良后果的情况,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责任,由此给招标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航站楼内文明施工方面要求:文明施工应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按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8版)要求执行;同时应确保:1.参建人员无犯罪记录;2.严禁施工场地吸烟;3.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人:刘丽霞;联系电话:0574-89005858
附件1:报价单(格式参考)
T2航站楼联检单位查验设施设备检测校准项目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固定式红外测温设备: 名称:固定式红外测温设备 品牌/型号:华中数控/HY2005 | 套 | 24 | ||||
2 | 固定式核辐射监测设备: 名称:行李核辐射检测 品牌/型号:仁机/RJ12-2020-N1 | 套 | 2 | ||||
3 | 固定式核辐射监测设备: 名称:核辐射定位系统 品牌/型号:仁机/RJ24-D | 套 | 1 | ||||
4 | 固定式核辐射监测设备: 名称:嵌入式核素识别系统 品牌/型号:仁机/RJ12-3001 | 套 | 12 | ||||
5 | 其他费用 | 项 | 1 | 说明:现场校准,包含出差、住宿等所有费用。 | |||
7 | 合计 | 税率6% | |||||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
注:(1) 此价格已包含了产品的价格、税金及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产品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说明:上述仪器提供设备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证书,一年上门检测校准一次,如校准后设备仍偏差较大则通知报厂维修。检测校准数据有效期1年。
(3)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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