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民爆器材专用仓库建设招标公告
鹤城区民爆器材专用仓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X2014-07311
1.招标条件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城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的委托,对怀化市鹤城区民爆器材专用仓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ZX2014-07311,招标核准编号:怀鹤发改招 [2014]23号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民爆器材专用仓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鹤城区黄金坳镇败泥冲村林场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25平方米,本次工程招标估算金额约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消防水池及入库道路、绿化、照明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凭通知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280号)
5.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鹤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托管账户。
9.2 缴纳金额及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缴纳时间:2014年8月7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按时到账者,不予受理。
9.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户 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城东支行
10.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0.1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或建造师和施工员及安全员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参与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1 日至2014年 8 月 5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与受理)
报名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280号)
资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税务登记证;8、施工员、安全员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关键岗位人员证书;9、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10、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带以上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0.2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向招标人了解项目现场及基本情况,并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城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康小姐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280号(新湖天桥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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