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二次) 黑龙江省漠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警用服装、执法记录仪、打印机、扫描仪询价采购项目 ,已由漠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具备生产、销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MHCZ0014 1、项目名称:漠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警用服装、执法记录仪、打印机、扫描仪询价采购项目。 2、资金性质:预算内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本采购项目分为三包: 6、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 附表:包一 漠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单位: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单价 | 金额 | 1 | 执法记录仪 | 警翼K5 | 18 | 2400 | 43200 |
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 附表:包二 漠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警用服装清单 单位: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单价 | 金额 | 1 | 夏单裤 | 吉林荣发服装厂 50毛护静电高支薄花呢 型号附后 | 74条 | 180.00 | 13,320.00 | 2 | 冬单裤 | 吉林荣发服装厂 70毛护静电混纺弹力哔叽 型号附后 | 74条 | 240.00 | 17,760.00 | 3 | 制式外长衬 | 吉林荣发服装厂 浅蓝100支斜纹涤棉衬绸 型号附后 | 74件 | 120.00 | 8.880.00 | 4 | 春秋执勤服 | 吉林荣发服装厂 70毛护静电混纺弹力哔叽 型号附后 | 37套 | 480.00 | 17,760.00 | 5 | 雨衣 | 吉林荣发服装厂 型号附后 | 37套 | 240.00 | 8,880.00 | 6 6 | 作训服(夏季) | 吉林荣发服装厂 型号附后 | 37套 | 240.00 | 8,880.00 | 7 | 交警夏单帽 | 型号附后 | 37顶 | 60.00 | 2,220.00 | 8 | 交警反光背心(夏季) | 型号附后 | 37件 | 35.00 | 1,295.00 | 合计 | 78,995.00 |
附表:包三 漠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单位: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单价 | 金额 | 1 | 打印机 | 惠普HP1606DN | 1 | 2300 | 2300 | 2 | 打印机 | 惠普HP1020 | 1 | 1700 | 1700 | 3 | 扫描仪 | 爱普生GP1500 | 1 | 2500 | 2500 | 合 计 | 6500 | 项目总合计 | 128695 |
7、预算:壹拾贰万捌仟陆佰玖拾伍元。 8、、付款方式:免费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 9、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采取:“封闭式”报价,截止报价时间,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成交办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报价时间在先的为预成交或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超预算或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作废报价处理。合格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商品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价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经营或生产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可分包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1日至8月7日9:30截止(超时不予受理)漠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漠河县财政局305室),报名电话:****-*******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1、询价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 8月 3日至2014年 8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漠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漠河县财政局305室或报名资格审核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逾期不予受理,询价采购通知书免费获取。 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即可参与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8月 13日上午 9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漠河县财政局305室。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超时不予受理。咨询电话:****-******* 漠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