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龙岗西片区)招标公告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龙岗西片区)招标公告

(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西片区)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西片区)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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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包括年度部门预算和路隧专项资金两类项目(路隧专项资金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已包含在相应标段的分包中),分包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范围 控制金额(万元)
总额 其中:部门预算 其中:路隧专项资金
A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南山区和全市应急项目A包) 主要包含在南头片区、蛇口片区、西丽片区、招商片区、南山片区、沙河片区、粤海片区、桃源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南坪快速路一期、二期全段交通安全设施及全市应急项目A包,南山区、福田区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3132 3050 82
A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福田区和全市应急项目B包) 主要包含在园岭片区、南园片区、福田片区、沙头片区、梅林片区、华富片区、香蜜湖片区、福保片区、华强北片区、莲花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福龙快速路全段交通安全设施及全市应急项目B包 2639 2639 —
A3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华新区) 主要包含在龙华片区、大浪片区、民治片区、观澜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2636 2238 398
A4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西片区) 主要包含在南湾片区、坂田片区、布吉片区、平湖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龙岗区(含龙岗西和龙岗东片区)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2608 2231 377
A5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北片区) 主要包含在福永片区、沙井片区、松岗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宝安区路隧专项资金养护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宝安区(含宝安南和宝安北片区)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2577 2212 365
A6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东片区) 主要包含在横岗片区、龙城片区、龙岗片区、坪地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2243 2243 —
A7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南片区) 主要包含在新安片区、西乡片区、石岩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2234 2234 —
A8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罗湖区) 主要包含在黄贝片区、南湖片区、桂园片区、东门片区、笋岗片区、翠竹片区、东晓片区、东湖片区、清水河片区、莲塘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丹平快速路全段交通安全设施和罗湖区及盐田区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1942 1819 123
A9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光明新区) 主要包含在光明片区、公明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1650 1504 146
A10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坪山新区) 主要包含在坪山片区、坑梓片区、大工业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1640 1393 247
A1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大鹏新区) 主要包含在葵涌片区、大鹏片区、南澳片区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隧专项资金管养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1193 1061 132
A1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盐田区) 主要包含在沙头角片区、梅沙片区、盐田片区、海山片区、深盐二通道等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994 994 —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12个标段进行投标,按照A1—A12的顺序,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投标标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含城市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
(3)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被交通运输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注册卡、营业执照为准)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单价).doc
商务需求
(一)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014年度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度合同工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按实核销,但每年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计划金额,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三)本项目的合同价(含巡查费用)为2014年度一年的维护费用,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合同签订期间内的维护工作(含巡查工作)由原维护单位完成,其维护工程费用按照原中标合同的固定单价计算,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在工程款中支付给原维护单位。
(四)项目验收质量评定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要求验收合格。


图纸
附件1: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样(正本).pdf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一)工程资料及人员管理
(1)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按照《深圳市交通管理设施养护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编制资料,并妥善保管所有影响工程计量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记录。中标人的工程资料编制工作应做到同步形成、真实准确、收集完整、整理规范。
(2)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确保基地、车辆、设备、人员到位,并提请采购人验收,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岗位设置、基地(验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承诺投入的人员(验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车辆(验行驶证原件,车辆所有人应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及机械设备(验购置发票,机械设备所有人应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等。
(3)中标人承诺投入的基地、车辆、设备、人员、主要材料(包括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更换的,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二)施工安全、文明作业管理要求
1、中标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生产人员,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中标人在开工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计划,定期向采购人汇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情况。
2、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标注“温馨提示”标语,夜间施工必须增加自发光的施工标志。必要时,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中标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设置,做好交通秩序的疏解工作,遵守《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技术指引(试行)》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占用挖掘道路施工标志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所有施工车辆必须安装车载式电子指示屏并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的施工时间必须遵守采购人和交警部门的规定,除采购人指定或批准外,道路通行高峰期(7:30-9:30,17:30-19:30)禁止施工。
5、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和其他相关施工安全保护装备。
6、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清洗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巡查时最快车速不得超过20 km/h。
8、作业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
9、中标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中标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10、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1、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12、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5、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6、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隐蔽工程
1、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中标人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告知检测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则中标人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限定时间内重新施工,直到检测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无论采购人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和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中标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采购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检验不合格,中标人承担本次检测的所有检测费用并无偿返工修复。
(四)场地及设备要求
1、各相应标段基地、车辆、设备和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拟承诺投入的,不得低于本要求,详见下表):
表一《各标段基地、车辆、设备和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最低配置要求
A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南山区和全市应急项目A包)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南山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24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7台(其中包括2台施工管理车辆)
A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福田区和全市应急项目B包)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福田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24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7台(其中包括2台施工管理车辆)
A3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华新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龙华、观澜片区其中之一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24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7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4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西片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2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布吉片区和南湾片区
设置每处施工基地的面积: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24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7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5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北片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福永、沙井、松岗片区其中之一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24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7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6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东片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2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龙城片区和横岗片区
设置每处施工基地的面积:每处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8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5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7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南片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新安、西乡、石岩片区其中之一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8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车型、车牌号码、车前侧45度角清晰照片、用途):不少于5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8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罗湖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罗湖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8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类型及车牌号码):不少于4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9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光明新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光明新区公明片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8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类型及车牌号码):不少于4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10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坪山新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坪山或大工业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8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类型及车牌号码):不少于4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1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大鹏新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大鹏片区或葵涌片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2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类型及车牌号码):不少于4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A1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盐田区) 设置施工基地的数量:1处
设置施工基地的位置:盐田区
设置的每个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投标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少于12人
施工车辆数量(投标时注明类型及车牌号码):不少于4台(其中包括1台施工管理车辆)

2、中标人必须在其中标项目所在区域内建立室内仓库,供采购人存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
3、为确保采购人能及时监督中标人的日常巡查、保洁和抢修工作,中标人应在相应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设备、3G摄像头并购置手持终端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病害或收到应急抢修任务时,应立即使用手持终端机进行报障、响应、修复等操作。
4、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施工管理车辆,服从采购人调度安排,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五)材料要求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半成品进场以前,中标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中标人检验合格证书以及生产商的生产许可有关证件,经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场。交通安全设施产品质量和参数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图纸要求,并确保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
中标人应当认真核对图纸内的设备材料型号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详见附件1《2014-2015年度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样》)、技术规范(详见附件2)的匹配关系,如有矛盾,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为准,但合同价不会因此而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前,中标人应提交3种或以上品牌材料样品和设备供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审查,并按采购人批准的材料和设备办理进场抽检见证手续;全部样品均由中标人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3、由于使用未经批准的品牌和型号而导致工程未通过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用于标线施工的涂料进场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进货单(标线主要材料进场前,进货单需注明购买单位、业主单位、产品编号、规格、数量、送货日期、送货地址,并加盖涂料供应商公章,中标人应在相应的进货单上注明所用道路起止点和使用时间。验原件,复印件备档)。
5、交通标志膜提供10年质保证书及进货单(验原件,复印件备档)。
(六)日常巡查
1、一般技术要求
(1)日常巡查检查设施的完好程度,能否正常发挥使用功能,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检查设施的物理、技术、保洁、遮挡状况、其他损坏及不正常现象等情况,举报未经市交通运输委许可擅自设置道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占用挖掘道路等违法行为,并按《深圳市交通管理设施养护操作规程(试行)》要求使用手持终端及时上报所发现的情况,手持终端应确保与采购人的信息系统实时连接。日常巡查的标准应符合采购人相关规定的要求。
(2)日常巡查采用在车上巡视、自行车巡查和步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车上巡视时,车速不应超过20km/h。车上巡视检查不到的部位或存在病害的部位,采用步行、定点或专项检查的方式,中标人的巡查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中标标段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际情况确定。
(3)中标人每次巡视检查完成后,应填写《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日志》(格式参照深圳市交通管理设施养护操作规程(试行)),一日一表,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每季度汇总成册报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核实。印刷成册文件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①《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情况汇总单》;
②《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日志》;
③交通安全设施巡查发现的现场局部影像、照片(包括基础、柱、支座、梁、板等);
④所有影像资料、报表需提供电子光盘。
(4)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设施病害及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须按《深圳市交通管理设施养护操作规程(试行)》规定进行处理。遇到重大事件时,须立即上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
(5)日常巡查频率要求如下:
序号 道路类别 日常巡查时限(巡一次)
1 快速路、主干路和一级公路 每1天
2 次干路和二级公路 每2天
3 支路和三级公路及以下等级的道路 每3天

在雨季、台风及重大活动期间,中标人应当增加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开展针对性巡查工作,或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展专项巡查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针对性巡查和专项巡查工作费用包含在日常巡查包干费用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
(6)每个日常巡查小组最低配置要求:
表二 每个日常巡查小组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最低配置要求 备注
1 人员 司机、巡查人员和记录人员各不少于一名,配置一台手持终端机 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投入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人员须有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2 巡查车辆 配备GPS和3G摄像头,并与交委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实时连接,以便采购人实时监控 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车辆型号、车牌号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各标段日常巡查小组的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中标人的承诺,并满足采购人规定的交通安全设施主动发现案件率、平均响应时长和修复时长的最低要求。
2、主动案件发现率要求
中标人应主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通过手持终端机及时上报所发现的情况。主动开展巡查工作应满足采购人对主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案件率的要求。
主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案件率是指中标人主动巡查发现并上报的交通安全设施案件数与系统派单有效案件总数的比值。各标段中标人的主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案件率不得低于75%(标准值),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标准做出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
3、履约评定办法及违约处理
(1)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填报《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日志》并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和中标人报送的检查记录表进行评定,并将结果书面上报采购人。
(2)日常巡查管理质量每季度考核评定一次;
(3)在每个考核周期内,中标人的主动案件发现率低于标准值的,处以1万-3万元的违约金;
(4)凡出现下列行为的,相应在当季度考核中的定量考核分中扣除,每扣0.05分扣减500元人民币,扣完为止。具体考核质量标准及扣分标准见下表三。

表三 项目日常巡查管理质量扣分标准

扣 分
数量
存在问题 扣分/次 备 注
媒体投诉的病害及问题,未在日常巡查表中及时反映的 0.2分
公众投诉的病害及问题,未在日常巡查表中反映的 0.1分
当地政府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病害及问题,未在日常巡查表中反映的 0.25分
作业资料、病害及问题记录不齐全(份) 0.05分
采购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病害及问题,未在日常巡查表中反映 0.1分
计量工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虚报、瞒报等情况) 0.5分
巡查人员和车辆不到位(组) 0.25分

4、计量与支付
(1)计量
日常巡查的费用以年为单位计量,实行年度包干制,包干金额按交通运输委下达的年度计划投资为准。
(2)支付
①每季度实际支付日常巡查费用=年度计划日常巡查费用/4*80%-扣减金额;
②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分批次进行支付。每批次支付实际支付日常巡查费用的80%;待相关单位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
(七)日常保洁
1、一般要求
(1)中标人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交通安全设施需要进行清洗保洁作业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下达《日常保洁任务书》后,中标人按照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开展保洁工作。中标人应及时完成保洁任务。
每个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前15天须向采购人报告所负责维护区域内设施需要清洁的情况。
(2)保洁任务范围内的标志牌、护栏、防爬网等各项交通安全设施的表面整洁、无积尘、无明显污迹、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暴露垃圾,确保设施使用效果良好、准确传递交通信息。
(3)中标人应按《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试行)》、《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 27-2008)及、《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清洗刷新技术指引(试行)》(深交[2010]303号)等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交通安全设施清洗保洁工作。
(4)清洁作业达到竣工标准后,中标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报送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5)当梅雨季节、雨天(以当日开始作业时天气情况为准)不适宜冲洗时,应暂停作业。
(6)中标人应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相应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的保洁工作负责。
2、 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1)日常保洁工作要按规定设置作业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
(3)在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作业,特别是中间护栏保洁作业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车辆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
(4)保洁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时及时排除。
(5)保洁作业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
(6)保洁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
3、投入的保洁机械设备要求
表四 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 最低要求
1 高空作业车 台 1 工作高度6m,工作台载重200kg,行驶速度60km/h
2 移动标志车 台 1 拖式移动电源功率3KVA

4、履约评定办法及违约处理
(1)中标人应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及时、主动发现被污浊、遮盖的标志(不含被绿化遮挡的标志),保洁作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保洁工作进行质量考核评定一次,如出现下列行为,则在当季度保洁定量考核中扣分,扣完为止。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见下表五。





表五 项目日常保洁作业管理质量和操作扣分标准
扣 分
数量
存在问题 扣分/次 备 注
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衣(人、次) 0.2
作业车辆未开警示灯(辆、次) 0.1
作业资料、问题记录不齐全(份、次) 0.1
保洁工作质量不合格、或被公众、媒体有效投诉(次) 0.2
当地政府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关于保洁的通报批评(次) 0.2
保洁工程量计量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虚报、多报等情况) 0.5
保洁人员和车辆不到位(组) 0.2

5、计量与支付
(1)计量
日常保洁的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2)支付
①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分批次进行支付。
②扣减金额根据《项目日常保洁作业管理质量和操作扣分标准》,每扣0.1分扣减500元人民币;扣完为止。
③每批此实际支付日常保洁费用=实际完成的保洁工程费用*80%-扣减金额;
④按批次办理期中计量和工程款支付:1.保洁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按当批次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期中计量支付;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八)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险
1、一般要求。
(1)中标人对所抢修维护的设施的数量、完好状况、正常工作状态负有全部责任。
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要确保其维护的所有隔离护栏(网、柱)、交通标志(含龙门架)的结构(杆架)及牌面、沙桶、指示器等交通安全设施使用完好,每半年对所中标项目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梳理统计,录像造册并报采购人备案。对于已损坏的隔离护栏(网、柱)、交通标志(含龙门架)的结构(杆架)及牌面、沙桶、指示器等,现场可修复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无法进行现场修复的,应负责做好现场清障及围挡工作,报监理工程师及采购人同意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修复;
(2)中标人需承担设施抢修所需的维护备品、备件、仪器、工具、车辆、通讯工具及人工的全部费用;
(3)对于被盗、损坏、缺失的隔离护栏(网、柱)交通标志(含龙门架)的结构(杆架)及牌面等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一切交通安全设施,需在发现被盗、损坏、缺失时立即上报市交通运输委信息化系统,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通行安全,同时根据故障(损失)规模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恢复原状;
(4)中标人必须定期对标志牌、杆、架、连接件等金属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并组织修复,确保其安全使用状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等情况需提交专题报告(含数码照片及工程量),报监理工程师及采购人备档;
(5)中标区域内新增的交通安全设施属本合同抢修维护范围;
(6)中标人应储备足够的交通安全设施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供抢修时使用,并保证有施工人员、车辆及有关设备。
(7)中标人应成立24小时工作制应急抢修队伍,保证全天候及时完成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抢修任务。
(8)中标人需按照《深圳市交通管理设施养护操作规程(试行)》的流程规定,使用手持终端机,利用市交通运输委信息化系统做好抢修案件的接障、响应、修复等工作,上报修复前后的数码照片,供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竣工验收。交通标线打磨、施划等施工时需保留影像、照片等资料。
(9)如遇施工路段交通拥堵或气候条件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批准的修复时限为准。
(10)现场清障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损坏,且影响道路通行的,中标人应立即安排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做好围挡和交通疏解,及时清除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恢复道路通行。各标段具体到现场清障的时间要求为:
表六-1南山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南山区内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沙河西路、南海大道、滨海大道等快速路和主干道、南坪快速路全段 30分钟内
二类路 南山大道、侨城东路、沙河东路、侨香路、龙珠大道、留仙大道、南新路、前海路、港湾大道、后海大道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南山区内除一类路、二类路、塘朗、大堪村外的其余管理路段 50分钟内
四类路 南山区的塘朗、大村的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2福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北环路、莲花路、笋岗路、红荔路、深南大道、深南中路、滨海大道、滨河路、新洲路、彩田路、皇岗路、华强路、上步路、红岭路、皇岗口岸、通心岭片区、百花片区等快速路和主干道、福龙快速路全段 30分钟内
二类路 振中路、振华路、振兴路、红荔西路(香梅路口止)、莲花支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福华三路、振华西路、华富路、福民路、华发北路、燕南路、金田路、益田路、景田路、梅丽路、福强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福田辖区内支路等其余管理路段 50分钟内
四类路 福田辖区的街坊路等其余的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3龙华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观光路 、同富路 、环观南路 、泗黎路 、观澜大道 、大和路 、观平路 、高尔夫大道 、环观中路 、人民路 、龙观路 、工业路 、布龙路 、大浪路 、华宁路 、华旺路 、华荣路 、人民路 、东环一路 、东环二路 、三联路(公园路) 、和平路 、民治路 、梅龙路 、新区大道 、梅坂大道 、玉龙路 、民乐路等快速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樟企路 、桂月路 、悦兴路 、樟阁路 、富前路 、桂花路 、高新技术产业园路 、沿河路 、新樟路 、工业路 、裕新路 、青竹路 、竹园路 、龙胜路 、永乐路 、华丰路 、华兴路 、华发路 、高峰路 、和平路 、华辉路 、华茂路 、华繁路 、华昌路 、华盛路 、美宝路 、浪口一路 、龙华路 、中环路 、大浪南路 、清泉路 、清华路 、清丽路 、北环路 、民清路 、油松路 、雪岗路 、清宁路 、清祥路 、建设路 、民康路 、民华路 、石龙路 、望康路 、民福路 、油联路 、民丰路 、民旺路 、白龙路 、油梅路 、人民路 、上塘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龙华新区民治、龙华、观澜、大浪四个片区内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龙华新区民治、龙华、观澜、大浪四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4龙岗西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龙岗大道、横坪路、五和大道、吉华路、冲之大道、贝尔路、坂雪岗大道、布龙路、布沙路、中兴路、东西干道、兴龙路、三联大道、科技园路、宝丹路、布澜路、平吉大道、盛宝路、丹平路、富安大道、平龙路、凤凰大道、平湖大街等快速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政清路、吉庆路、西环路、张衡路、雪岗南路、隆平路、稼先路、宝吉路、永香东路、雅园路、荣华路、吉政路、湖西路、南园路、南岭南路、铁西路、下李路、工业大道、守珍街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龙岗区布吉、坂田、南湾、平湖等4个片区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龙岗区布吉、坂田、南湾、平湖等4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5宝安北片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宝安大道、107国道 、凤塘大道 、重庆路 、蚝业路 、福永大道 、永和路 、永福路 、新和路 、北环路 、新沙路 、创新路 、南环路 、锦绣路 、中心路 、东环路 、西环路 、东环大道 、松罗路 、广田路 、松岗路等快速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黄田大道 、荔园路 、桥和路 、桥头大道 、翠岗路 、福中路 、福园二路 、福园一路 、永福西路 、永福路 、桥塘路 、塘尾路 、大洋路 、立新路 、水库路 、福凤路 、宝文路 、政丰路 、沙福路 、 工业路 、共和村路 、新玉路 、帝堂路 、蚝乡路 、迎宾路 、上南大道 、万安路 、黄埔路 、和平街 、沙福路 、南浦路 、沙井路 、莹岗路 、环镇路 、一号路 、二号路 、塘下冲工业路 、红湖路 、洋冲路 、燕罗路 、环胜路 、朗碧路 、田园路 、沙江路 、东方一街 、楼岗路 、东方路 、松裕路 、芙蓉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宝安福永、沙井、松岗三个片区内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宝安福永、沙井、松岗三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6龙岗东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盐龙大道、龙岗大道、横坪路、爱南路、碧新路、丰田路、宝荷路、宝龙大道、龙平西路、龙平东路、龙城大道、龙翔大道、黄阁路、龙飞大道、清林路、吉祥路、如意路、爱心路、六和路、兴旺路、茂盛路、富康路、松柏路、四联路、康乐路、大康路、深峰路、红棉路等快速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鸿基路、向银路、龙岗路、龙河路、植物园路、新生路、龙园路、龙兴街、同富路、龙潭路、长兴路、平安路、龙福路、和谐路、德政路、建设路、白灰围一路、怡翠路、红领巾路、红棉三路、红棉四路、连心路、信义路、广达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龙岗区坪地、龙岗、龙城、横岗等4个片区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龙岗区坪地、龙岗、龙城、横岗等4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7宝安南片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宝安大道、107国道 、前进一路 、新安路 、创业路 、翻身大道 、前进二路 、西乡大道 、松白路 、洲石路 、宝石公路 、北环路 、石观路 、宝石西路 、宝石东路 、爱群路 、宝石南路 、石岩大道 、洲石路玉支线等快速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留仙三路 、留仙一路 、大宝路 、裕安路 、湖滨路 、龙井路 、新圳路 、上川路 、公园路 、洪浪路 、甲岸路 、兴华路 、翻身大道 、新湖路 、宝民路 、建安路 、锦华路 、流塘路 、庄边路 、宝田二路 、银田路 、共乐路 、铁仔路 、海城路 、兴业路 、宝源路 、新湾路 、固戍路 、航城大道 、黄田大道、创业路、河滨南路 、罗租大道 、育才路 、塘头路 、上屋路 、田心路 、如意路 、吉祥路 、羊台山路 、石龙路 、青年路 、光明路 、长城路 、龙腾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宝安新安、西乡、石岩三个片区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宝安新安、西乡、石岩三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8罗湖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罗湖辖区内深南路、笋岗路、罗沙公路、泥岗路、爱国路、文锦路、沿河路、布心路、布吉路等主干道、丹平快速路全段 30分钟内
二类路 东门路、翠竹路、建设路、和平路、宝安路、洪湖路、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解放路、怡景路、黄贝路、华丽路、凤凰路、湖贝路、晒布路、中兴路、春风路、新园路、桂园路、红桂路、金华路、金塘街、嘉宾路、友谊路、南湖路、桃园路、梅园路、梨园路、宝岗路、田贝四路、东湖路、金稻田路、太白路、太宁路、罗芳路、罗芳南路、北路、延芳路、国威路、聚福路、聚宝路、仙湖路、鹏兴路、畔山路、港莲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罗湖辖区内除一类路、二类路外的其余管理路段 50分钟内
四类路 罗湖辖区的街坊路等其余的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9光明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北环大道(公明)、西环大道、根玉路、人民路、长春路、红花路、东环大道、塘明路、玉泉路、光侨路、公常路、观光路、凤新路、光明大道、高新一路、华夏一路、高新二路等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甫园路、炮台路、马田路、水萌路、水贝路、燕罗公路、民生大道、建设路、振兴路、宝安路、华发路、别墅大道、东周路、田寮路、长圳路、长风路、东明大道、光明大道、光明大街、华夏二路、高新路、牛山路、光侨路、光翠路、圳美路、河心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光明新区内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光明新区内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10坪山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新横坪公路、深汕公路、比亚迪路、坪葵路、锦龙大道、中山大道、兰竹路、东纵路、丹梓大道、锦绣路等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锦龙二路、锦龙四路、兰景路、竹坑路、创景路、金田路、翠景路、荔景路、竹坑路、金碧路、建设路、金牛路、龙兴路、光祖北路、荔景路、绿荫路、中兴路、吉康路、宝梓路等 40分钟内
三类路 坪山区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及大工业区内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坪山区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及大工业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11大鹏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坪葵路、坪西路、葵政东路、葵政西路、金岭路、金葵中路、金葵东路、延安路、金业大道、滨海二路、迎宾路、葵南路、银滩路、鹏飞路、海滨南路、海滨北路、同富路等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高源路、葵新南路、葵新北路、葵兴西路、中山路、公园路、建设路、文化路、岭南路、振兴路、水头路、新大路、富民路、教育路、深葵路、葵鹏路、新东路、南西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葵涌、大鹏、南澳3个片区支路 50分钟内
四类路 葵涌、大鹏、南澳3个片区其余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表六-12盐田区
道路类别 道路名称 清障到场时间 备注
一类路 深盐路、北山道、盐坝高速公路联络段、梧桐山辅道、深盐二通道等快速路、高速公路和主干道 30分钟内
二类路 沙盐路、沙深路、梧桐路、海山路、梅盐路(大梅沙段)、大梅沙内环线、海景二路、明珠道、东海道、永安路、盐田路等次干道 40分钟内
三类路 盐田辖区内支路等其余管理路段 50分钟内
四类路 盐田辖区内的街坊路等其余的管理路段 60分钟内
说明:在以上规定反应时间基础上,再加上5分钟机动调度时间。

2、应急抢修时限要求:
(1)中标人到达现场响应时长的要求
中标人接到市交通运输委信息化系统的抢修任务后,应快速到达抢修现场,并通过手持终端机进行响应。
响应时长是指自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的抢修通知(即接障)后到达抢修现场的时间。
中标人在每个考核周期的平均响应时长应满足采购人对该标段平均响应时长的要求。平均响应时长是指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抢修案件响应时长的平均值。各标段的平均响应时长不得高于30分钟(标准值),高于标准值的按履约及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
(2)中标人修复时长的要求
中标人应采取措施迅速修复交通安全设施,并通过手持终端机向采购人反馈。中标人在每个考核周期的平均修复时长应满足采购人对平均修复时长的要求。
修复时长是指以市交通运输委信息化系统抢修任务派单起开始计算至修复完毕后中标人以手持终端反馈市交通运输委信息化系统为止,包括派单、接障、响应、修复等环节。
平均修复时长是指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抢修案件修复时长的平均值。各标段的平均修复时长不得高于60分钟(标准值),高于标准值的按履约及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


标段 标段名称 所属辖区交通局 主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案件率 平均响应时长标准值 平均有效修复时长标准值
A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南山区和全市应急项目A包) 西部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福田区和全市应急项目B包) 西部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3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华新区) 龙华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4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西片区) 龙岗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5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北片区) 宝安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6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龙岗东片区) 龙岗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7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宝安南片区) 宝安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8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罗湖区) 东部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9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光明新区) 光明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10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坪山新区) 坪山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11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大鹏新区) 大鹏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A12 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盐田区) 东部交通运输局 75% 30分钟 60分钟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标准值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并按规定执行。

4、履约与违约责任
(1)在每个考核周期内,中标人的主动案件发现率低于标准值的,或平均响应时长、平均有效修复时长高于标准值的,处以1万-3万元的违约金。
(2)如中标人抢修不及时,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若采购人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全额赔偿。
(3)中标人如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造成工程延误或责任事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以上扣款均在支付款中扣除。采购人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审核中标人的抢修工作情况后,中标人才可进行下一进度工作。
(5)由于中标人的抢修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采购人如无故拖延付款,应承担迟延付款的利息。
(7)抢修工作中没有执行相关规定要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人在抢修工作中,若出现违反抢修任务、管理和维护要求的行为,处3000元/次违约金。
5、计量与支付
(1)计量
①实行按实核销制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分批进行计量。
②计量规则参照深圳市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的计量规则。
③交通安全设施的计量,按照“十一 交通安全设施组价表”的组价规则执行。组价规则中未包含的,采购人参考设计文件予以审核,最终以相关审计机构审计为准。
(2)支付
①实际支付应急抢修费用=实际完成应急抢修工程计量*80%-扣减金额;
②根据不同批次的计量进行工程款支付:1.应急抢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按当批次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期中计量支付;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九)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1、一般要求
(1)完善工程应根据项目养护计划和采购人要求,按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同时中标人应做好完善工程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到全面维护。
(2)中标人需要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填写工程原始记录与施工报表。交通标线打磨、施划等施工时需保留影像、照片等资料;
(3)工程数量须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确认。
(4)工程质量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控制。
2、安全、文明作业
(1)在实施完善工程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以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2)安全设施的制作、现场安装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
(4)一旦发生危害路况或人身安全的事故时,除采取必要抢救措施外,必须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采购人,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对突发事件,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挥安排。
(5)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规则,保证作业人员、作业车辆以及通行车辆、行人的安全。
3、采购人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抽查。质量不合格的,将不予结算;抽查数量与上报数量不相符的,将按照抽查数量进行相应核减。
4、计量与支付
(1)计量
①实行按实核销制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分批进行计量。
②计量规则参照深圳市2014-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的计量规则。
③交通安全设施的计量,按照“十一 交通安全设施组价表”的组价规则执行。组价规则中未包含的,采购人参考设计文件予以审核,最终以相关审计机构审计为准。
(2)支付
按批次办理期中计量和工程款支付:1.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按当批次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期中计量支付;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2、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将明显的差异列表详细说明。
3、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交警部门、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其工作。
4、本项目合同文本和技术规范详见附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本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路隧专项资金两类资金。两类资金的维护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部门预算和路隧专项资金的支付规定进行结算。路隧专项资金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计量需与部门预算的分开计量,单独制作材料。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评分项 权重
价格 40
注:保洁、标线、标志标牌、护栏及隔离栅和其他设施共五部分分别按以下权重计算价格分,再合计计算投标人价格部分总得分。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保洁部分 2 日常保洁部分投标报价=1—日常保洁部分填报的下浮率
2 标线部分 10 标线部分投标报价=1—标线部分填报的下浮率
3 标志标牌部分 8 标志标牌部分投标报价=1—标志标牌部分填报的下浮率
4 护栏及隔离栅部分 10 护栏及隔离栅部分投标报价=1—护栏及隔离栅部分填报的下浮率
5 其他设施部分 10 其他设施部分投标报价=1—其他设施部分填报的下浮率
技术及服务部分 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总体概述、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10 考察内容:对本项目的总体概况描述和重点难点分析,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2 拟投入的人员、材料、车辆情况 10 考察内容:拟投入人员、机械设备的数量和配置合理、齐全;拟投入材料的质量、品质、等级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并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标准,储备的材料和设备能保证工程抢修和维护所需,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配置到位。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拟投入管理人员数量最高得2分,满足招标相应标段最低配备要求的得80%分数;超过最低要求人数25%以内的,得90%分数;超过最低要求人数25%以上的,的100%分数。
2.项目经理(建造师)数量最高得2分,配备一级建造师的,得100%分数;配备二级建造师的,得50%分数。
3.高级工程师数量最高得1分,配备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的,得100%分数;配备1名或以下(含1名)的,得50%分数。
4.施工车辆(含施工管理用车)数量最高得4分,满足招标相应标段最低配备要求的得80%分数;超过最低要求车辆数25%以内的,得90%分数;超过最低要求车辆数25%以上的,得100%分数。
5.机械设备投入情况最高得1分,配备充足的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应提供2013年1月—2013年12月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缴纳社保的单位应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3 施工组织
方案 6 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保洁、应急抢修、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具体、合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 考察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5 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4 考察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明确、可操作性强。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6 保修及服务 2 考察内容: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合理的保修方案和保证措施。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资信部分 2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近三年(2011、2012、2013年)企业业绩 5 (1)2011年、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三年均承担过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业绩的,得100%分数;
(2)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其中有两年承担过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业绩的,得70%分数;
(3)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其中有一年承担过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业绩的,得30%分数;
(4)近三年无业绩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包括分包合同),原件备查;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中标通知书以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为准(投标人名称应和中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有更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业绩以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期限所涵盖的年份为准。
③大运会交通标志标线专项维护工程属于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项目,该工程是指大运会道路交通设施粉刷翻新工程、大运会全市重大交通活动保障项目或大运会专用车道交通标示设置项目,不包括单独的交通信号、监控项目;该工程业绩以2011年一个年度(即12个月)进行计分,不同合同在同一时间的重叠段不累计计算。
④2011年路隧专项资金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2013年部门预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新增资金维护项目和2013年追加应急抢修资金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的业绩均以2013年一个年度(即12个月)进行积分,不同合同在同一时间的重叠段不累计计算。
2 履约评价情况 5 2013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依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设施年度考核企业综合考核情况计分,排名第一名,得100%分数;第二名,得95%分数;第三名,得90%分数,以此类推,第十名得55%分数,第11名及以下、未参与履约评价的得0%分数。
3 投标人
纳税情况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2013年12月在深圳市的纳税总额情况。
横向比较:(1)投标人纳税总额≥100万元,得100%分数;
(2)100万元>投标人纳税总额≥50万元,得50%分数;
(3)50万元>投标人纳税总额,得10%分数。横向打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2013年12月纳税证明。
4 投标人技术人员 2 考察内容:投标人现有的技术人员。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注:投标人现有的人员的应提供2013年1月—2013年12月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缴纳社保的单位应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5 投标人自有机械设备 2 考察内容:投标人现有的自有机械设备。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A的占所有投标人的30%,得100%分数;评价为B的占所有投标人的50%,得90%分数;其余的投标人评价为C,得80%分数。(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注:投标人现有自有的机械设备应提供购置发票或行驶证(机械设备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 投标人在深圳市现有的施工基地情况 3 考察内容:投标人现有的施工基地情况。
分档评分:自有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或租赁基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得100%分数;自有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或租赁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得80%分数;自有基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或租赁基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得60%分数;无基地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在深圳市现有施工基地的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红线范围内平面图和基地近一年水电费缴费单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7 服务网点
(场地) 3 投标人注册地在深圳市范围内的,得100%分数;不在深圳的市范围的,不得分数。
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8 报价合理性 3 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报价最高的20%和报价最低的20%后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在评标基准价±3%(含)浮动范围以内的投标报价均为最优报价,得100%分数;在评标基准价±4%(含)浮动范围以内的投标报价,得80%分数;在评标基准价±5%(含)浮动范围以内的投标报价,得50%分数;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社保记录,设备购置发票的所有人、型号,车辆照片上的车牌号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纳税证明,施工基地的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基地近一年水电费缴费单等证明资料等),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其他
三、采购范围
(一)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是指对交通安全设施外观形态及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设施物理、技术、保洁(含遮挡)状况、其他损坏及不正常现象等情况;掌握、收集交通安全设施的现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须及时组织抢修修复,排除隐患,保障交通安全。
(二)保洁
保洁是指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清洁作业,保障交通安全设施传达的信息明晰。
(三)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
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是指存在损坏、被盗、老化等问题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快速修复,以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
(四)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是指为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维护良好的道路秩序而针对某条道路、某个片区或某类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综合性工程。
四、招标期限
(一)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续签第二年度的维护合同:
1.经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安全设施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期内被交通运输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3.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的;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予续签的。
(二)采购人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资料和投标承诺实现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未获得通过的,或者不予续签第二年度维护工程项目的标段,或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采购文件等有关规定终止的标段,后续服务单位按市政府采购部门的有关要求另行产生。
(三)如因相关部门职能调整导致合同主体变更或其他政策原因,采购人有权调整合同期限、范围、内容或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响应某一个或多个或全部12个标段,投标人对响应的标段按照“第四章 一商务部分 (五) 投标报价格式”分别填报下浮率,不响应的标段用“/”表示。
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四章 一商务部分 (五)投标报价格式”。
(二)投标人只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日常保洁部分、标线部分、标志标牌部分、护栏及隔离栅设施部分、其他设施部分共五部分分别填报下浮率,合同单价以公布的标底综合单价以及投标人填报的各部分下浮率计算。具体说明详见下表。

各部分项目下浮率及合同方式
序号 名称 单位 投标填报
下浮率 合同价 合同方式
1 日常保洁部分 项 合同单价=审定的标底×(1-投标人填报的该部分下浮率) 固定单价、按实核销
2 标线部分 项 合同单价=审定的标底×(1-投标人填报的该部分下浮率) 固定单价、按实核销
3 标志标牌部分 项 合同单价=审定的标底×(1-投标人填报的该部分下浮率) 固定单价、按实核销
4 护栏及隔离栅设施部分 项 合同单价=审定的标底×(1-投标人填报的该部分下浮率) 固定单价、按实核销
5 其他设施部分 项 合同单价=审定的标底×(1-投标人填报的该部分下浮率) 固定单价、按实核销
6 日常巡查 年 不下浮 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投资为准 每年总价包干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审定的标底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单价)及投标人的企业定额自行填报下浮率,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4、综合单价包括:直接成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规费、措施费等全部费用;
5、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可能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但合同价不变,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此风险;
6、投标人应先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位置、设施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签证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8、中标人自行投保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所有保险事项。所涉及保险包括但不限于:
a.公众责任险;
b.财产一切险;
c.雇主责任险;
d.机械损坏险;
e.中标人装备保险;
f.中标人雇员人身意外伤害险。
中标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有关保险合同文件必须在第一次计量支付前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办理以上保险所需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计量支付。施工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如本工程涉及取土和弃土项目,中标人应取得国土、城管部门的同意,不得由此带给采购人任何费用的增加。凡是因中标人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价不因取土或弃土实际运距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同而作调整。土方回填料必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之要求;
10、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检验检测费(包括第三方监测、交竣工验收检测等)视为已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11、中标人的交通疏解方案应符合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交通疏解措施,确保交通通畅和施工安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视为已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
12、每年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计划金额,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六、投标文件编制
(一)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1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只需编制1份投标文件,并对所投标段分别填报投标下浮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承诺投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应满足所投最高要求标段的最低配置要求(详见表一《各标段基地、车辆、设备和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表》);
(三)从事201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1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年度考核结果(《市交通运输委关于2013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年度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八 中标人主要违约与赔偿条款
1、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续签第二年度的维护合同:
(1)经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安全设施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期内被交通运输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3)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的;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予续签的。
不予续签第二年度维护工程项目的标段,或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采购文件等有关规定终止的标段,后续服务单位按市政府采购部门的有关要求另行产生。
2、人员违约
(1)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委派巡查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或进场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该人员,将处以中标人违约金。其中主要管理或项目技术人员每人5000元,巡查人员每人2000元,直至满足合同要求;
(2)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均认为中标人委派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需要撤换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回不称职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同时新委派经采购人与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的、资质和工作能力不低于合同要求的相应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另外采购人还将按本条款的规定处以中标人违约金,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5000元,巡查人员每人2000元,直至满足合同要求;
(3)项目负责人需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天向工程师和采购人提出申请,否则采购人将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
3、主要设备违约
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型号或发包人要求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则每天处以监理工程师认定的该设备台班费两倍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并接管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合同。
4、施工基地设置违约
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规模设置施工基地的,处以1万-3万元/天的违约金,直至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合同。
5、其他违约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或技术质量不达标、或安装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经查实,处以1万-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除追加处以中标人1万元以内的违约金外,采购人可委托他人将不合格材料、设备移出现场,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并接管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合同;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者处以已完成分包或转工程价款(经监理工程师认定)的2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有权接管本合同工程,终止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
(3)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如果在各种测量、试验、检测记录中作假或诱导监理工程师作假,或在工程量计量过程中虚报多报,一经查实,处以1万-5万元/次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工程,并接管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程;
(4)中标人未按要求成立24小时应急抢修或服从采购人安排的,将处以每次不少于1万元的违约金。
(5)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中标人若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保修义务,采购人视情节轻重予以5000—10000元违约金。
(6)中标人不按批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交通疏解措施、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导致交通拥堵、有效投诉、媒体负面报道或其他恶性事件发生,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对此处以中标人每次2万-5万元的违约金。
6、除上述情况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规模设置施工基地、或未按要求投入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或者车辆的;
(3)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基地、设备、车辆的;
(4)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5)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7)对存在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经两次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
(8)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上访,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9)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约处罚终止设施维护合同的,其标段的后续服务单位将按市政府采购办有关要求产生。


货物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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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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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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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选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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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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