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智慧停车收费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智慧停车收费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智慧停车收费系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县城,阜东路、人民路、玉龙路、新建中路沿路停车位及集中停车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图)

2.招标范围:滨海县智慧停车收费系统建设项目(外场高位视频建设系统、外场地磁建设系统、平台软件开发、网络)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场地整理、矛盾调处、场地修复、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3.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合同估算价:约880万元。

5.工期:90日历天。

6.保修期:不少于三年,具体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特别产品厂家质保期高于三年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数据网络建设和服务”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数据网络建设和服务”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9月-2022年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投标人。在一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投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3月09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TQyML6Tv4so4tkHLTmV1w提取码:agjd)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萌萌手机号码:189*****656)。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18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用的交款凭据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qq.com。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在盐城市范国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过程、采购过程、验收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已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转账形式。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免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30日09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后,将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②监控、杆件、大屏等主要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③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软件平台验收时需提供公安网监支队的等保证明)并提交软件源代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6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0%;⑤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他问题时,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注:1.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农民工工资前,提供农民工工资实名清单报甲方审批后,足额发放。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相前

联系电话:137*****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萌萌 臧久涵

联系电话:189*****656 180*****738

电子邮件:********4@qq.com

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费系统 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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