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16: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如皋市2022年界河整治(石庄镇大寨河涵闸)工程,其中石庄镇整治河道1条,涵闸改造1座,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合计约264.72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总工期:6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2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⑥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⑦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⑧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8日至 2022年3月29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29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最高投标限价:240万元((含预留金10万元)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19088920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7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朱梦怡
联系电话:17701480825
电子邮箱:4395063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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