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空气质量精细化服务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公告
大岭山镇空气质量精细化服务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公告
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对大岭山镇空气质量精细化服务的采购需求开展调查,欢迎有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需求调查咨询。
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附1:反馈意见表
供应商反馈概况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以上需求情况反馈相关价格信息至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号,邮箱:yisheng_gd@163.com),格式不限。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9-26622145。 附:报价格式
报价格式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2:采购需求内容
大岭山镇空气质量精细化服务 采购需求内容 一、 项目概况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首当其冲的是环境污染问题中的大气质量及备受关注且热议的PM2.5等问题。大气污染对人们健康会造成最直接的危害,容易产生呼吸道疾病;大气污染对气候调节会起到不良影响,影响大气循环和热辐射的吸收和散射;大气污染对植物的生长也会起到不利影响,影响其内部生长发育,造成基因突变等。因此,面临大气污染带来的诸多问题,以“建设生态宜居新城,打造和谐美丽大岭山”为目标,持续推动城市环境品质的提升,镇街空气环境也逐步受到重视,通过空气质量精细化服务能切实为大岭山品质建设创造极大价值。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1,772,800.00元。 二、 服务方式 1、通过实施可移动式喷雾降尘,抑制地面扬尘和空中飘尘,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2、除降雨天以外每天定时组织喷雾抑尘车喷淋工作。 3、喷雾作业服务时长为每自然日5~8小时,具体时间可视镇街情况需要而调整。 4、如遇空气质量为轻度或重度污染时,可适当调整每天工作的时间,可根据情况提供夜间喷雾抑尘服务。 5、具体说明 1)使用喷雾抑尘车 喷雾抑尘车是利用高气压将水加压,经过管道输入到高压喷嘴雾化装置设备,喷射形成飘洒在空中的水雾,喷射出的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达到微米级,但其吸附力却增加了3倍,空中扬尘和尘埃颗粒与水雾颗粒接触后被吸附,并逐渐凝结成颗粒团,后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快速沉降到地面,从而达到降尘、除尘、净化空气的效果。 2)使用生物抑尘剂 生物抑尘剂在使用中形成的生物纳膜是层间距达到纳米级的双电离层膜,能最大限度增加水分子的延展性,并具有强电荷吸附性;将生物纳膜喷附在物料表面,能吸引和团聚小颗粒粉尘,使其聚合成大颗粒状尘粒,自重增加而沉降;生物纳膜抑尘技术的除尘率最高可达99%以上。 生物药剂主要成分是椰子及动物提取物,对人体和环境没有危害,能在一定时间后自行分解一般3h内降解率约70%,48h后降解率大于95%。 三、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以大岭山镇政府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均处于镇街的中心地带,来往车流量大,人群密集,是实现整体环境品质改善的主要区域,对这些路段进行服务可有效提升镇街空气环境,促进经济、民生的正向发展。
备注:一辆满水的抑尘喷雾车工作时,作业行驶速度为20km/h左右,考虑等待交通灯及拥堵等特殊情况,每小时综合作业路程为10公里,以每天8小时作业时间计算,一台车一天可作业路程为80km,规划每天总作业程度为242.92km,至少需要3台抑尘喷雾车。 喷雾抑尘车的加水过程、从加水点往返指定路段过程、临时调度行驶路程等不在指定路段或范围产生的时长不纳入服务时长。 四、 需求要求 喷雾抑尘车数量需求计算表:
喷雾抑尘剂需求表:
喷雾抑尘车服务要求:
备注:1)报价含车辆维护和保养、水费、油费、抑尘剂费、停车费、人工费等; 2)因考虑雨季降雨等因素,整年平均每日作业时间按7h计算,具体作业时间可根据甲方需求调整。 报价要求:喷雾抑尘车综合单价不得超过600(元/小时),喷雾抑尘剂综合单价不得超过360(元/小时) 五、 服务要求 1.服务期间每辆设备每天作业量:喷雾时段为9时至18时,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具体时间可视情况需要而调整。服务期间每台设备每天都要连续实施可移动式喷雾降尘作业。如遇降雨天气,或有其它非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当日不宜实施可移动式喷雾降尘作业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按采购人的决定执行。 2.中标供应商须配合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气治理工作同步开展喷雾抑尘作业,遇有降雨天气停止作业。 3.喷雾抑尘作业车速按约20公里/小时计。(等待交通灯、拥堵等特殊情况除外),作业过程中射高保持不少于80米,需提供作业现场水印照片佐证。 4.喷雾抑尘作业一般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开展,但若因特殊情况有作业任务调整,中标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开展,该部分作业时间在总服务时间中调剂安排。 5.服务期间东莞市大岭山镇的空气质量为轻度或以上污染时,采购人有权适当增加每天工作的时间。 6.实施可移动式喷雾降尘作业时应做到文明作业、规范作业、依规作业,遇有群众提出意见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7.中标供应商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8.供应商按相关文件要求自行解决喷雾抑尘作业用水。 9.通过常规监测、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完成东莞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大气超标天数,改善大岭山镇空气质量。 10.服务时长计算规则: (1)喷雾抑尘车的加水过程、从加水点往返指定路段过程、临时调度行驶路程等不在指定路段或范围产生的时长不纳入服务时长。 (2)喷雾抑尘车在指定路段或范围单次作业时间保证在1.0-1.5小时(含)区间内,以此算作一次有效作业并纳入服务时长,单次作业时间少于1.0小时或多于1.5小时算无效作业且不纳入服务时长。 (3)中标供应商提供每日作业轨迹台账,以每小时为一个记录单元,在每个记录单元内列明喷雾抑尘车的状态,包括作业、加水、抑尘剂用量、维修等,并标注持续时间和具体位置。台账须由采购人核实。(投标人须根据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提供的喷雾抑尘车必须安装GPS和行车记录仪(或提供现场监控设备),实现车辆行驶轨迹可查询功能;向采购人开放车辆行驶轨迹查询平台的查询权限以及提供平台登录账号、登录密码,便于接受采购人监管。另外要在每月5号前提供上一个月每天的行车记录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制定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投标人须根据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每月提供的喷雾抑尘车作业轨迹台账、GPS和行车记录仪等服务时长佐证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对服务时长、轨迹造假的,须按2000元/次的标准赔偿给采购人。注:时长造假包括以下情况:①实际服务时长少于上报请款(或台账)时长;②将不在采购人指定的路径(位置)喷雾的时长纳入上报请款(或台账)时长。③轨迹造假是指实际服务轨迹与采购人规定轨迹(台账轨迹)不一致。④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的每个自然日内中提供的服务总和为一次服务。 六、 设备配置和抑尘剂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天内配备3辆射程不少于80米,符合本项目性能要求的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且须专用于本项目,能够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和连续提供作业服务。(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配备数量:3 台。 3.性能要求: (1)具有较好的喷雾降尘功能,喷雾降尘设备车载可移动。 (2)雾炮驱动方式:采用副发动机内置,由副发动机直接带动风叶,底盘取力器带动水泵作业;减少中间零部件环节,降低维修率,提高工作效率,采用零排放技术,防止空气二次污染。 (3)采用低噪音风机。 (4)采用超远程风炮,雾化效果好,射程不少于80米【承诺中标后须提供所投车辆设备的技术参数证明资料(如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产品彩页或官方功能截图或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 (5)雾炮配备两圈喷嘴,喷嘴可调节雾量大小。 (6)风机风速和水泵流量无级调节,满足不同工况作业需求。 (7)喷雾降尘设备可实现 100 米内无线遥控控制。 4.抑尘剂技术要求 (1)指标要求: 1)感官特性:无味或无明显刺激气味。 2)密度(g/cm3)(20℃):1.0~1.1 3)粘度(mPa?s)(25℃):>5 4)pH 值:6~8 5)固形物(%):≥1 6)钢材平均腐蚀速率(m/a):≤5×10-5 7)铝合金均匀腐蚀速率(m/a):≤3×10-5 8)车辆橡胶管均匀腐蚀(mg/c ㎡?h):≤1×10-7 9)车辆醇酸油漆片均匀腐蚀(mg/c ㎡?h):≤1×10-7 10)不锈钢平均腐蚀率(m/a):≤1×10-7 11)总汞(mg/L):≤0.05 12)总镉(mg/L):≤0.1 13)总铅(mg/L):≤1.0 14)总铬(mg/L):≤1.5 15)总砷(mg/L):≤0.5 16)甲醛(mg/L):≤5 (2)抑尘剂配比浓度要求:抑尘剂液体最终喷洒配比浓度不低于1/300。 投标人应提供拟采用抑尘剂的技术资料及配比计算书,确定抑尘剂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次配制时,接受招标人监督,确保配比浓度达到合同要求。(若无采用抑尘剂的技术资料及配比计算书的资料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 人员配置要求 1.配备数量:签订合同后每台作业车至少配备正式作业司机1名,必须具备A或B机动车驾驶证。 2.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行业用工标准,确保配备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持证上岗、文明作业,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且全部人员专用于本项目作业。 3.项目实施前,中标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够熟悉设备性能、掌握作业要求,并取得上岗证。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其社保购买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 八、 作业安全要求 1.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影响市区通行,不得噪音扰民,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和民用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及周边环境安全和人员及财产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 4.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警示、安全标志及其他有关防护措施。 5.必须密切关注设备的性能状况,及时维护、维修,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6.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或其它违禁品。 7.加强安全生产,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8.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交通违章等问题的,中标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九、 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且满足可移动式喷雾降尘作业条件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作业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始实施可移动式喷雾降尘作业并同时计算服务时间。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每天喷雾作业量台账(1 小时内上传不少于 2张不同路线的图片),并于每个月服务完后提交给采购人。(投标人须根据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 考评办法 本项目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工作由大岭山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采用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车辆上配备的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设备记录的资料,以及日常检查情况,对项目进行考核。通过考察车辆日常运行的轨迹、车辆作业时的工作照片,车辆作业视频记录等电子资料数据,判别中标供应商是否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喷雾抑尘合同。同时,生态环境分局安排人员定期上路抽查车辆现场作业情况,抽检公司运行作业台账、用水量状况等,对项目运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可全额支付当月承包款;90分以下每扣一分相应扣减当月承包款的1%。 十一、 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本项目的监测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采购人保留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追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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