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
甬供党〔2022〕14号
供销集团党委:
《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规定》已经市社党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本级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参照省供销社有关企业管理制度和市属国企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实体化运行,促进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出资,负责运营市供销社本级资产的社有独资企业。集团根据市供销社授权负责市社本级社有资产(资本)的运营、管理和监督。作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集团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保障社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供销社党委领导下,归口管理社有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指导和推动社有企业开展为农服务工作,服务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三)履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集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围绕规划及目标任务落实指导协调社有企业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增强社有企业活力与竞争力。
(四)履行对集团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承担社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统筹集团资金管理与资本运作,加强预算与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健全集团内控和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强化监督与考核,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促进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制订集团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方案,经市供销社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员工和社有企业干部的选拔管理,指导集团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完善社有企业薪酬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负责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
集团坚持规划引领、资源调配、指导服务、注重效益、监督管理等功能定位,内设7个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投资与战略发展部、财务与金融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集团本级行政管理,承担集团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综合治理、公司注册、用章管理、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等工作。
2.负责集团本级综合文秘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及审核、信息简报、集团规章制度及重点工作任务的编制和协调工作。
3.负责集团本级会务工作,承担集团年度工作会议、董事会、高层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重点工作督查会议、专题会议、日常工作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召集、会务筹备和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
4.负责集团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市供销社、集团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各级领导批示、集团年度、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集团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督查。
5.负责集团本级工会工作,指导做好所属企业工会工作。
6.负责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企业文化的创建工作。
7.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1.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人员招聘、劳动用工、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调配、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集团薪酬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
3.负责集团出国(境)管理,承担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证照管理等工作。
4.负责集团本级机构职能设置工作,承担本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人员编制以及所属企业的定岗定编和领导班子职数管理等工作。
5.负责集团党建工作,承担集团本级党建工作,指导集团所属企业党建工作,做好集团党委会议召集、会务筹备和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
6.负责指导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共青团及妇联工作。
7.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1.负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制度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工作,协助党委抓好集团本级和所属企业“清廉社企”建设,拟订和贯彻落实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集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3.承担集团纪委办公室工作,负责受理职权范围内的纪检信访举报。
4.负责组织开展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内部监察工作,落实上级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督查工作。
5.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1.负责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制订集团发展战略、经营战略,提出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的意见,跟踪和评价集团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2.负责集团的政策研究工作,统筹管理集团和子公司投资市场研究工作,搭建研究平台,建立市场动态、行业发展、政府政策等信息收集渠道,编制研究报告。
3.负责集团本级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所属企业投资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4.负责集团本级及统筹所属企业股权投资和重大项目投资的前期对接和研究工作,承担项目谈判、尽调、评估、测算、审核、报批等工作,提出投资决策意见和建议;确定投资项目的成本、收益和风险,跟进项目投后管理。
5.对集团的经营管理进行战略性分析,对集团经营方向及战略调整做出合理建议,及时跟踪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6.负责集团对外合作、资本运作、项目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及谈判等工作,配合财务与金融管理部做好融资工作。
7.负责集团投资项目审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8.负责国家、省、市各项政策补助资金的申报、落实及后期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
9.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与金融管理部
1.负责集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核算、税务申报、财务报表编制、生产经营指标统计、财务分析报告以及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年度审计报告等工作。
2.负责集团融资工作,承担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国有资本金的申请和落实、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资金统筹、资金存放和支付管理等工作。
3.负责集团本级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集团融资和担保计划的编制和落实、集团公务消费预算和清算等,指导做好所属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
4.负责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担保业务的管理工作以及资产证券化、资本运作业务,各级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募资、上市等工作。
5.负责集团负责人薪酬考核材料的上报工作。
6.负责集团财务核算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集团外派财务总监的派驻、管理等工作。
7.集团外派财务总监主要职责为对被委派公司开展财务、资金管理,参与被委派公司战略规划、投资收购、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发现被委派公司的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侵害公司、股东或者职工的合法利益时,应当向被委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监事)或者经营管理层提出纠正建议,并立即向集团财务部汇报,维护集团的利益。
8.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
1.负责集团内审工作,对集团所属企业经营管理、 经济效益、企业内控情况,企业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2.负责集团本级法律事务,集团本级的法律咨询和相关诉讼办理,对所属企业的法律事务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
3.负责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对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重大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和管理,并对所属企业的一般合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
4.负责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
5.负责集团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
6.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企业管理部
1.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的管理工作,承担集团所属企业的产权管理、出资人代表管理和董事会建设工作,对所属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流程化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2.负责集团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集团和所属企业社有资 产评估、出租、处置等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建立集团及所属企业资产管理文字和数字化档案。
3.负责集团项目工作,对集团及所属企业的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和评价。
4.负责集团大宗物资釆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小型项目招标平台的建设和运作,对所属企业的招投标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
5.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本级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台账、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参与、协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整改;指导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统筹做好集团社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职业经理人工作。
7.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对集团所属子企业领导班子进行经营指标考核和绩效评估。
8.负责对下属公司的产权管理,根据集团决定,组织实施下属企业股份转让、兼并、整顿、清产等工作。
9.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集团本级人员编制设定40名(兼职不计),其中:党委班子职数5至7名,经营层职数3至5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经营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设部门负责人12名,其中正职7名。内设部门编制数根据集团本级工作需要由集团统筹安排。
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及人数按集团章程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供销社政治处负责解释。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2022年3月7日印发
标签: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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