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基本农田整理招标公告

标准基本农田整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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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泉湖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已由甘国土资耕发〔2014〕8号文件,甘财建〔2013〕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现对该工程的施工B标段和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四坝村、花寨村

建设规模:施工B标段561.56公顷(8423.4亩)

监理713公顷(10695亩)

2、资金来源:2013年中央新增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6月30日

总 工 期:294日历天

4、招标范围:

施工: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备购置等。

监理:本项目(含A标段四坝村、B标段花寨村)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

2、必须是甘肃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备2级以上(含2级)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农林工程、市政公用等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4、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在肃州区内土地整理项目有在建或未通过验收的不能参加本次招投标。

6、在酒泉市辖区内从事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借用资质或中标后发生转包行为的,经查实,本次不准报名,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国土项目招投标活动。

7、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本次招标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施工A标段中标单位不得报名。

(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含丙级)以上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应包括下列之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农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3、承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所承担监理的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近3年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重大不良记录造成重大损失、被追责的本次不得报名,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国土项目招投标活动。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

1、施工单位: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内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投标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监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简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履历和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证书、企业近三年来所监理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监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审核后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四、其他说明

监理标段若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在三家及以上则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若报名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发延期公告,延期公告报名期满后若报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两家,则由招标人组织议标,确定中标人,若报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一家,则由招标人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直接委托其为该工程监理单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 8月 4日。

2、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8日(上午8时30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时,节假日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代理平台。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6日—2014年8月10日(上午8时30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时,节假日除外)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单位2000元/份(包括图纸),监理单位800元/份(包括图纸),售后不退,各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领购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施工B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账 号:*************** ****************7852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六、招投标监督机构:中共酒泉市纪委驻酒泉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七、报名期间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对投标企业资格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一号

联系人:陈国峰 聂文博

电 话:180*****158 180*****133

招标代理: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

联系人: 彭萍 卓异

电 话:130*****325 139*****776

监督单位:中共酒泉市纪委驻酒泉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联系人:马湛武

电 话:150*****553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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