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浦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杭浦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已列入杭浦高速公路(浙江段)专项养护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杭浦高速公路(浙江段)主线均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120km,路基宽度为35米,于2008年1月28日正式通车,平湖服务区同期投入使用。
鉴于目前污水处理设备锈蚀老化严重、泵阀、填料及支架、曝气系统、中水电动阀以及控制系统大部分已经损坏缺失等,污水处理设施已无法正常运行的现状,计划对污水处理设备作合理改造,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处理水质达标有效利用或排放。
2.2 范围:南、北两个平湖服务区。;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4 工期:1个月;
2.5 工作内容:改造污水处理设备和中水利用设备,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6 质量要求:污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或中水利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2报价人必需是独立法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7日9: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路产养护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 招标人不组召开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 月14日 9 时30 分,地点为
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6号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许工
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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