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Ⅳ、Ⅴ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秦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Ⅳ、Ⅴ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秦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由 吴发改发[2014]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

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市区内。

2.2工期:50天。

2.3建设内容

秦渠南岸整治(同心路-富平街)长810米,秦渠北岸整治(同心路-富平街)长803米,包括道路硬化、

路灯、花岗岩石材防护栏杆、亮化等内容。

2.4规模及招标范围

Ⅳ标段:秦渠南、北岸(同心街—富平街)亮化工程;

Ⅴ标段:秦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监理。

3.资格要求

3.1 Ⅳ标段: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Ⅴ标段: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日10时30分至2014年8月7日17时30分,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

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nxzb.com.cn

Ⅳ标段:施工单位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Ⅴ标段:监理单位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8月2日10时30分至2014年8月7日17时30分,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18室)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94号 地 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胡学军 联 系 人: 布小虎

电 话: ****-******* 电 话: ****-******* 2014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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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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