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配套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配套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配套用房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502920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潘一村配套用房改造及祠堂修缮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4)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3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及资料费缴纳证明扫描发送邮件至(102445076@qq.com)(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若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者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备注:汇款时请备注:潘一村配套用房改造项目+单位简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3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一楼111多功能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GCZB-2022-042),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导致被否决投标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吴晗晔、钱丽娟、邹芳敏
电话:0574-88090301、13867857312
招标
|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