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危化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2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对中办国办《意见》进行了细化。为落实好上级文件要求以及迎接省对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需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拟制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细化了55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10月28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集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再次就方案进行集中讨论研究。会后,根据讨论结果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与各部门达成一致后形成本稿。11月19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22日,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
(一)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与省《实施意见》各项要求总体一致,在市县权责范围内,确保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地,主要从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和约束性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是严格治理整顿,强化源头风险管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全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核准把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条件的产能等。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两个导则,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三是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全链条监管。建立化工“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化工园区安全防控;加强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等。
四是严格依法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相关经济政策、信用管理、执法频次等方面提出激励措施,推动企业自觉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等。
五是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基础保障。支持鼓励研究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和专家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等。
六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健全执法体系,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按照国家《意见》和省《实施意见》要求,充实监管执法队伍等。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重点举措。我市是全省化工产业大市,生产企业数量、化工园区总面积均居全省第一,也是江浙沪地区化工产业转移的首选地之一,近年来,我市已经探索实施一些危化品监管举措,并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此次也将这些做法进行了总结并写进方案,作为全市危化品监管“硬要求”。
一是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提出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以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绿色化为方向,以“链长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严格安全准入方面。提出加强招商引资安全把关,全面实施项目落地前的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承诺制,压实党委政府安全发展责任,对本地化工产业发展心中有底有数。
三是在人才培养方面。提出要依托定远华塑、来安金禾等本地大型化工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稳步推动以安全培训空间、实训基地和培训资源库为主要内容化工园区“线上+线下”融合的高质量培训网络。这一做法是应急部和省应急厅在我市部署的试点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定成果。
三、组织保障
本方案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滁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决扛起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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