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一分校空调及中央供热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一分校空调及中央供热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4长财购计[079]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空调及中央供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空调
空气调节设备
空调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138*****199陈老师
长乐市
中央供热系统设备
其他货物
供热系统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138*****199陈老师
长乐市
3、预算资金:194.634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8-01至2014-08-16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陈丽清、 郑韶钦
7、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E-mail: fjboyi@vip.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合同包1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必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和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合同包2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必须获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 2014-08-22 15: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08-22 15: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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