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司法局关于委托专业团队编制《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公告

海珠区司法局关于委托专业团队编制《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动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海珠区司法局拟对外委托专业团队开展《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项目

  编制《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二、课题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关注,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动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效能和水平,实现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网,通过团队研究,编制出《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具体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工作任务、推进措施等内容。

  三、团队条件

  (一)课题组应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课题组组长应当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或执业8年以上的律师。

  (三)团队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四、研究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五、研究经费

  10万元。

  六、成果形式

  《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议稿)、起草说明、法律政策依据、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和相关资料汇编。

  七、课题申报

  诚邀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律师事务所和智库等研究专业机构参与研究。有意承接上述研究课题的单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2022年度课题委托研究申请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海珠区司法局公法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zgongfake@gz.gov.cn)。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申报期截止后,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课题承接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如有疑问,可联系何其敏,电话020-34389331。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海珠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0日

标签: 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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