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工程电力线路改迁所需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快速路工程电力线路改迁所需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现对项目单位所需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对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进行响应。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3.2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2.2 取得相应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3.3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8月1日到2014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3.4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部。
3.5 供应商在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需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回执(见附件,注明所参加标段、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同时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原件证明资料(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证明资料)以及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3份以上。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即可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各标段见该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
5.1.2谈判地点: 各标段见该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联 系 人:崔茂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nmzbsxl@163.com
联 系 人:史学林 李学田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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