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柴窝堡风电汇集站工程PC招标公告
220kV柴窝堡风电汇集站工程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20kV柴窝堡风电汇集站PC总承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发包人)为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拟建的220kV柴窝堡风电汇集站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乡东南部,通过单回220kV线路接入在建的东郊750kV变,实现C区风电并网送出。根据《新疆达坂城风区风电送出规划》,柴窝堡汇集站建成后将主要负责达坂城C区风电的汇集上网,拟接入该汇集站的风电规模将达到799MW。
2.2招标范围
2.2.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柴窝堡风电汇集站PC总承包项目,包括建筑及安装、站内外道路、进场道路、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及保险费用(标书中明确为发包人范围内的除外),试验、接入、调试、并网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并配合发包人方达标创优;
2.2.2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设备清册中的所有设备,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有遗漏的设备,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总价不变)、材料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2.2.3工程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手续:
投标人负责办理除招标人承办的项目前期行政审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续的办理。
(1)工程建设期内的行政审批手续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征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项目并网前直至项目转商业运行期间地方电力公司、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新疆电监办的各类备案、审查、签订协议等手续的办理;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提资、图纸文件审查及备案;所有办理的手续都必须取得相关单位许可的批复意见。
(2) 工程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网前安全性评价、并网前技术监督、消防备案及验收(包括消防设备、材料送检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水保和环评验收、防雷验收、地方及省网电力公司验收、质检和安监机构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并网后安全性评价等;所有验收工作都必须取得相关单位和部门通过验收的书面意见。
(3)上述手续办理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取。
2.2.4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不包含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且经批准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或送变电施工专业壹级资质,并且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
3.3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和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5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220kV变电站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工作经历,且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行业相关高级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须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及电网公司的验收和入网的要求;
3.7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8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9投标人应在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及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投标人必须具有《进疆备案许可证》。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以投标人从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能大厦2楼210室(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缴纳相关费用后,在新能电力服务在线(http://www.xnepso.com)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3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需在网上执行所投标包的购买确认操作,未进行网上点击确认操作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购买标书。
4.2请详细阅读以下具体流程及要求:
4.2.1拟参与本批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派遣法人授权代表直接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手续。
现金支付具体流程:至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开具发票 新能大厦2楼210室办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及发票盖章等手续 财务部确认通过网上购买程序。
电汇支付具体流程:网上点击对应购买标包 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文件规定账号 财务部确认到账后通过网上购买程序 投标人领取发票。
备注:投标人所投标包将以网站实际点击为准,网上点击购买标包必须以实际购买需求点击,若因投标人点击错误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投标人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招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11:30时,地点为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版等)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上述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及地点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11:30时,地点为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
7.标前澄清答疑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4年8月15日17:00前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
7.2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http://www.xnepso.com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
邮 编: 830000
网 址:https://www.xnepso.com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行 号:********0454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传真:****-*******
10、声明:
1、中标结果公布后至合同签订之日前,中标厂商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合同签订后,合同投标人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买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
3、中标厂商将中标产品转包的,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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