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隔离护栏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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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隔离护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已经丽江市古城区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人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二、采购规模:*******元(护栏总长19420米)
三、采购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道路隔离护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四、项目概况
1、采购货物:

A

机非隔离、不锈钢管双套14400米

B

机动车与机动车隔离静电喷涂4000米

C

中间隔离仿古护栏1020米

D

人行道隔离桩450组

2、供货地点:市指定路段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5日内供货。
五、人资质条件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单位或具有相应授权的经销单位。
2、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钢护栏耐盐雾性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1000小时,检验报告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纯聚酯粉末检验报告,须大于等于1000小时耐湿热检验,检验报告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月4 日至 2014年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钢护栏耐盐雾性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1000小时)、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纯聚酯粉末耐湿热检验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1000小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前地点为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江市古城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和丁圣
电话: 139*****77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丽月林语小区7号商铺
联系人: 黎静云
电话: ****-*******


报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古城区民航路2号(金山转台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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