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环境自行监测委外项目
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环境自行监测委外项目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环境自行监测委外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长安汽车渝北工厂环境自行监测委外(地点:重庆)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等要求,特开展此项委托服务。
服务内容为对渝北工厂如下污染物产排情况开展取样监测与分析,出具规范的监测报告:
1、工厂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臭气浓度、油烟
2、工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
3、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4、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排查、建档与监测分析:VOCs
5、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废水敞开液面无组织废气:VOCs
6、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
7、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石油类、总镍、氨氮、硫酸盐、流量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工厂实际需求需开展的监测项目。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方资质要求:
1.1报名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1.2报名方未在长安汽车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政府及行业等相关单位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1.3报名方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并在有效范围内。
1.4报名方被纳入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社会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合格监测机构名录。
1.5报名方CMA认证检测项目(检测能力)和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合格监测机构名录中的检测项目(检测能力)必须包含渝北工厂所有检测内容,报名方根据渝北工厂检测内容提供对应的检测项目(检测能力)截图。
1.6报名方拥有建档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数据管理系统,能将密封点与编号、类型、位置、位置图片、监测时间、监测数据等信息一一列入对应,且能提供招标方长期使用权限,投放方投标文件中予以佐证。
1.7报名方未出现过监测作假、数据串改等被主管部门通报现象。
1.8报名方具备与区级政府环境监测机构软硬件相平行比较的实力。
2、报名方相关业绩要求:
报名方提供近3年3例以上合同案例(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污染物监测,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名方服务能力要求:
报名方具有3年及以上现场取样经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至少3人。(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社保关系等证明)。
本项目内规定污染物因子检测能力必须符合《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 658-201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GB 37822-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等标准要求的检测方法;本项目取样及分析不得分包或转包。
以上标准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四、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15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15日17时00分。
五、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4*****697
邮 箱:chensx@changan.com.cn/ fanxb3@changan.com.cn
六、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2.《非生产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文档)。
报名方式: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chensx@changan.com.cn和fanxb3@changan.com.cn,注意留下联系方式。
邮件名称:公司名称+报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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