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花园路至火车站公路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石嘴山花园路至火车站公路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花园路至火车站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审发【2014】、218号、文件审批,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10线K1123+700处,从富海物流东北侧与兴惠路平交后,路线转向西南方向,与国道110线相距约500~1000米,布线于煤炭波及线外侧边缘与规划的宁津物流园边界之间,在龙达驾校以西与煤炭路平交之后路线逐渐与国道110线靠近,终点接国道110线K1128+750处。
2.2招标规模:路线全长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3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报名室(地址: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36号
联 系 人:杨尚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丽园巷72号营业房
联 系 人:黄学娇
电话/传真:****-*******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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