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关于开展评选“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通知
瓜州县关于开展评选“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根据酒泉市政府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就办发〔2021〕1号)精神,拟在瓜州县内注册且经营运行良好的企业中评选产生“创业新秀”、“新锐创客”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创业新秀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行业影响力、领先性的创业项目;
4.带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200万元以上。
(二)新锐创客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4.年营收50万元以上。
二、评选流程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9日起;
2.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劳动用工情况、近2年的财务纳税等资料到瓜州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并进行登记;
3.瓜州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扶持奖励政策
评选为“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企业将优先享受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创业优秀人员进行表彰,授予“创业新秀”称号;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创业优秀人员进行表彰,授予“新锐创客”称号。
联系方式:唐 亮 0937-5528895
地址: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瓜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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