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2年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广东惠利民有害生物防制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植保杀虫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参与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方。

  三、项目预算

  75万以内。

  四、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三)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资质证书(需加盖公章)

  (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者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报名地点

  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城新阳西路23号)B503办公室。

  (三)议标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022年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项目招标需求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

  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2022年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背景

  病媒生物是指能传播人类疾病的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蚤和蜱、螨等。病媒生物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叮咬和污染食物等,影响或危害人类的正常生活,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一系列的重要传染病,如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登革热、寨卡病毒病、基孔肯雅热、地方性斑疹伤寒、丝虫病、痢疾、伤寒等。2014年,广州市遭受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登革热暴发疫情;2015-2019年期间,黄埔区均发生较大规模登革热疫情,疫情出现较早,来势较猛,扩散速度快、爆发点多,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8个月)。因此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病媒传播传染病将长期成为我区重点防控的传染病。

  每年日常白纹伊蚊密度监测和病媒生物密度任务繁重。为了完成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监测任务,同时提高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水平和能力,科学指导病媒生物防制,严防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染病传播扩散,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我区于2018年通过公开招标组建了一支病媒生物监测队伍,由第三方机构提供黄埔区社会化病媒生物监测服务。

  (二)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服务期限预计为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按合同实际签订之日算起),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按中标价格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服务经费包括常规和应急病媒生物监测、专项病媒生物调查、其他相关监测、病媒监测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中标人人员费用、办公用品、物耗、车辆、交通、房租、管理费用、保险、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要具有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服务资质证,必须持有《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三)投标人须承诺在获得中标资格后,配备办公场所,地点位于招标单位附近,而且,办公室不少于下列数量和面积:办公室1间20㎡,会议室1间20㎡,物品仓库1间15㎡及适合的汽车停放场地。

  三、监测队伍要求

  (一)人员和薪酬管理

  1.日常监测队伍人员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至少5人,在登革热流行高峰期(7-10月)监测队伍人员至少10人(项目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至少9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或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他技术人员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均必须具有病媒生物防制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且工种为“有害生物防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PCO行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以及市级(含)以上的有害生物防制上岗证,其他技术人员要持有市级(含)以上的害生物防制上岗证;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2.中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与病媒监测队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社会福利和各类保障由中标人承担,且人均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相关福利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每月4500元,中标人应确保队伍人员的职业防护和工作安全,如出现职业伤害、工伤等情况由中标人承担。

  3.监测队伍人员全部由中标的PCO公司负责招聘和管理,人员工资、社会福利和保障由PCO公司承担,PCO公司应严格保障监测队伍人员的稳定性,同时保证队伍人员只能专门从事该项目工作任务,不能调拨去参与或协助完成中标人其它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管理

  1.招标人负责中标人的监测队伍的日常管理,质量考核、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

  2.中标人负责病媒生物监测数据的汇总统计,按时向招标人报告各种监测报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备案,同时,要做好项目绩效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撰写和资料准备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监测队伍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人员培训、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制订及绩效考核等。

  2.中标人负责办公场所、监测工作所需的物品、设备、车辆、耗材等,负责人员考勤、日常工作安排等,要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实施。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遇突击或临时性的任务时,中标人要确保监测队伍人员能够及时到现场开展监测工作,并保障人员因应急任务而加班的福利待遇。

  3.中标人应主动与招标人进行业务沟通,并指定专人负责业务联络,每月递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经费支出明细表,同时不定期召开业务座谈会和工作进展汇报会(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疫情形势确定)。中标人每周五前应将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及每月25日前应将下月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向招标人报告。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的病媒监测队伍要严格按照招标人制定的有关病媒监测方案或调查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辖区发生虫媒传染病疫情时,监测队伍接到电话或传真等通知之时算起,必须2小时内到达疫情处理现场,开展虫媒监测工作。

  3.中标人要确保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等。

  4.监测队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按照要求格式、内容填写表格,及时上报。

  5.中标人必须与监测队伍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一切工作信息或疫情信息的外泄。

  6.中标人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并征得其同意,且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四、监测队伍职责和任务

  (一)承担白纹伊蚊监测工作

  根据年度《黄埔区白纹伊蚊监测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常规蚊媒监测、疫点(疫区)蚊媒密度监测、应急蚊媒监测及蚊媒病毒携带及抗药性监测,完成监测任务。

  (二)承担鼠、成蚊、蟑螂、蝇类密度监测工作

  根据年度《黄埔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的内容,开展鼠、成蚊、蟑螂、蝇类密度监测,完成监测任务。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或市疾控部门要求开展的专项病媒生物调查工作。

  (四)承担对重点或难点区域及重大活动场所开展应急蚊媒密度及孳生地监测。

  (五)监测结果报告

  监测或调查结果应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及时(周报每周一前,月报每月5日前,临时任务按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协助统计汇总分析本区监测数据,每周或每月进行通报。

  五、绩效考核和评估

  (一)工作质量和效果考核评估

  招标人根据招标合同及工作职责,制定业务考核规则和考核表,项目期内组织专业人员开展4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监测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评和评估,形成绩效考核评估报告,按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支付服务费用。

  (二)考核评分及费用支付说明

  考核评估由招标人评审、中标人自评、第三方评审三部分组成。量化考核表及考核评分细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合同以及工作职责制定,考核采用量化考核法,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最终评分将作为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项目经费数额的主要依据。

  1.中标人自评:每月一次,可自行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员完成,并于每月结束后一周内将自评报告和有关佐证资料交招标人备案。

  2.第三方评审:本合同期限内组织两次(中期和终期),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聘请2-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完成,须在合同期限的中期和结束前完成,绩效考核评估报告和有关佐证资料备案。

  上述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第三方委托费、专家劳务费、工作人员加班补助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人每季度监测工作质量评定

  如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监测工作质量评定有不符合要求,中标人均应提供一份详细的分析报告给招标人,该报告要指出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改正措施,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整改或完善或补充等。如果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所规定的时间内改变上述不合要求的水平状态,招标人将通知其他供应商来改变这种缺陷,并对此做出费用估算,该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三)考核评分标准

  若中标人季度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将全额支付当季季度费用;若中标人季度考核低于90分的,按照每分1万元的标准从当季费用中扣除(60--89);若中标人季度服务水平的评定两次均低于80分或一次评定不合格的(60分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病媒生物监测队伍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标准分

扣分标准

1

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工作

抽查

10

不按时每次扣1分

2

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性或突击性的工作

记录

10

不按时每次扣1分

3

工作人员是否身穿统一规定的服装、佩带工号牌或统一制作的标志

抽查

10

不按要求穿戴每次每人扣1分

4

是否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监测

抽查

30

不按要求监测每次扣3分

5

是否按时到达疫情处理现场

记录

20

不按时到达每次扣2分

6

是否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监测报表、监测报告、自评报告、相关资料等

记录

10

每迟交1次扣1分

7

是否在监测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受到市民举报

记录

10

每次扣2分

合计

100

  (四)其他处罚

  1.监测队伍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前到位,一旦到位,中标人将所有人员的信息和个人资料备齐后交招标人备案,对登革热流行高峰期增加的监测人员中标人也要将所有人员的信息和个人资料备齐后交招标人备案,期间不能出现冒名顶替或学历学位造假情况,如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中标人或监测队伍人员泄露疫情或相关工作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应保证蚊媒应急处置和监测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和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不能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造成的实际影响和严重后果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六、服务期限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七、结算方式

  按照工作职责和合同要求完成每月任务,前面3个季度采取预付款形式支付季度工作经费,最后1个季度结合前面3个季度考核扣分、扣款情况确定应支付工作经费。

标签: 病媒生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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