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伊州发改以伊州发改农经【2021】355号、伊州发改项目【2021】3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代表为马忠德,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乃斯河流域管理处,代理机构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引水枢纽
2.项目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改建上、下游整治段,改建拦河一次泄洪冲沙闸及闸后护坦、防冲墙、防冲槽,改建引水道,改建二次进水闸、冲沙闸及闸后排沙渠道,管理站房及配套、工程通讯及自动化。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1375001002 | 新疆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段) | 198 | 46.0 | 施工全过程监理 |
A6540003917001375001001 | 新疆伊犁州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 | 198 | 2600.0 | 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改建上、下游整治段,改建拦河一次泄洪冲沙闸及闸后护坦、防冲墙、防冲槽,改建引水道,改建二次进水闸、冲沙闸及闸后排沙渠道,管理站房及配套、工程通讯及自动化。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疆外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4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0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乃斯河流域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地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002号 | 地址 |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合大厦B座1127室 |
邮编: | 835800 | 邮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李新凯 | 联 系 人: | 陈鑫 |
电话: | 0999-5294102 | 电话: | 0999-8097978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453928605@qq.com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