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制造基地运输招标公告
华南制造基地运输招标公告
华南制造基地项目物流运输服务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日期:2022年3月3日
招标文件总目录
1、招标邀请
2、投标方须知
3、投标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项目运输方案
7、运输安全保证方案和非正常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8、运输合同
招 标 邀 请
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现对华南制造基地项目物流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为了华南制造基地项目物流运输招标顺利实施,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物运输质量,我司拟对华南制造基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运输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完善运输服务的国内承运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华南制造基地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承运货物:箱体配套散件
4、装货地点:1、舍尔特中加(天津)钢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线)
2、中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经济开发区汉沽产业园区嵩山路29号) 河北浩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富安道与荣强路交叉口西北120米) 天津华派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26路1621号)
3、广东广舍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汇金工业城15号)
5、卸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深汕厂
6、招标目标:在合理的价格下,确保货运公司能向我司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运输服务
7、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3月3日(以云筑网日期为准)
8、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3月5日(以云筑网日期为准)
9、开标时间:2022年3月3日(以云筑网日期为准)
10、开标地点: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创新广场B座701)
11、报名资质审批,报名需提供企业盖章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章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以便于资质审核。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资格审查环节:在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供应商库。
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的货物运输服务。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本次招标货物运输的单位,即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2“中标方”系指本次招标货物运输的合同签署单位。
2.3“投标方”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运输能力,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流承运商。
2.4“标的”系指本次招标的科技实验学校城管垃圾分类展厅项目运输服务。
二、投标方:
3.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3.1领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含)。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中国道路货物运输资质企业,能单独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具有同期发往多条线路和大批货物的承运能力。
3.7投标人必须具备跨省市超限运输车辆组织能力,并合理制定运输方案。
3.8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资格审查环节:在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
4.投标委托
4.1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时,请立即用书面通知招标方,但是招标方收到通知的日期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5天。招标方将以书面方式做出答复。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件、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8.3为方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方。
四、投标文件说明: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书(统一格式)
9.2法人授权委托书
9.3营业执照或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9.4道路运输许可证或章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9.5投标报价一览表
9.6项目运输方案
9.7运输安全保证方案和非正常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9.8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写),如货物保险等其他材料,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
9.1至9.7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文件,任一文件的缺失,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次招标报价为包干价: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运费、过路过桥费和“三超”费、税费、保险费等到货前的全部费用及在货物运输途中产生的绕路费、带车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10.2投标方要仔细填写货物投标报价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10.3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投标方应填写公司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11.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云筑网系统上。
六、开标与评标:
13.开标。
13.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13.2招标方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4.对投标文件初审。
14.1招标方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进行初审。
14.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运输车型或者价格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开标后修正。
15.投标的澄清。
15.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15.2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5.3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报价和实质内容。
16.评标。
16.1招标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报价,即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16.2投标方中标后,招标方将向其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邮件、书面、传真、电报形式回复招标方,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17.评标方法。
17.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承运商或者中标承运商的评标方法。
17.2综合评分的因素分为:经济标占80%,商务技术标占20%,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打分,对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的得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17.3对中标方的确定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方中标,可以是同一家,也可以不同。
18.合同授予
18.1运输时间:承运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安排车辆装车并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
18.2付款方式:中标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运输清单及回单整理(回单上必需有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对清楚后交招标方进行核对、确认。招标方根据发运记录及中标方提交的运费结算材料,审核结算费用(包括吊车费、倒运费用、货物运输进仓费等)。招标方于月底前将双方均认可的运费清单报送财务审计,并通知中标方开票。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开具合格的运输发票后,以银行转帐或者承兑汇票方式(首选银行承兑),40个工作日付款。如因中标方原因影响运费结算办理进度的,中标方应自行负责。
投标书
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投标方全称)授权(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参加此次投标;
2、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为:投保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选择最低报价或任何报价的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本单位参加中建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箱体运输的投标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代理人签字: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名称 | 华南制造基地项目 | ||||||||||||||||||||
提货地址1 | 1、舍尔特中加(天津)钢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线)2、中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经济开发区汉沽产业园区嵩山路29号) 河北浩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富安道与荣强路交叉口西北120米) 天津华派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26路1621号)3、广东广舍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汇金工业城15号) | 卸货地址1 | 深汕厂 | ||||||||||||||||||
询价时间 | 项目数量 | 约18套打包箱 | |||||||||||||||||||
接货负责人 | 孙乾 | 联系电话 | 15930641102 | ||||||||||||||||||
序号 | 报价依据 | 车型1 | 单位 | 数量 | 单价1 | 合计1 | 车型2 | 数量 | 单价2 | 合计2 | 车型3 | 单价 | 数量 | 车型4 | 单价4 | 数量4 | 合计4 | 总计 | 备注 | ||
1 | 武清到深汕厂 | 17.5米板车 | 元/车次 | 2 | |||||||||||||||||
2 | 三地装货到深汕厂 | 17.5米板车 | 元/车次 | 2 | 均含税9%,回运时间另定 | ||||||||||||||||
3 | 佛山市都深汕厂 | 17.5米板车 | 元/车次 | 4 | |||||||||||||||||
合计金额(大写): | ¥: | 元 | |||||||||||||||||||
供应商信息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传真 |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运输方案
运输安全保证方案和非正常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合同编号:XX
XX项目运输合同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运输地址、运输费用
(一)托运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XX
(二)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货物到达地:XX
货物起运地:XX
(三)货物接收及验收方法
1、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收货人应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货物签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2、乙方应将上述货物验收单(货物签收单)提交给甲方予以书面确认,并据此与乙方结算运费。
(四)运输费用
发货 日期 | 车型 | 数量(车)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金额(元) |
9 | ||||||||
合计 | 9 | |||||||
运输总价 | XX元整 |
第二条、运输车辆和工具
(一)运输车辆
车辆类型一:XX
(二)运输工具
1、乙方进厂车辆必须配备枕木、捆扎绳索(软质)、苫布及其他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保护工具,如乙方因缺少运输保护工具延误甲方发货进度,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件次的罚款。
2、乙方承运车辆须配备可正常工作的车辆定位系统,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将车辆实时位置查询途径告知甲方。如乙方发运车辆没有配备可正常使用的车辆定位系统,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
1、结算金额:甲方确认的实际运输车次*合同综合单价-应扣除的相关罚款和违约金(若有);
2、本合同价款为包干价: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运费、过路过桥费和“三超”费、税费、保险费等到货前的全部费用及在货物运输途中产生的绕路费、带车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二)结算方式
1、合同期内该项目确定的运输价格不变。如确需变动,应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书面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发运记录及乙方提交的运费结算材料,审核结算费用(包括吊车费、倒运费用、货物运输进仓费等)。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运输清单及回单(回单上必需有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对清楚后交甲方进行核对、确认,整理出运费清单。甲方于月底前将甲乙双方均认可的运费清单报送财务审计,并通知乙方开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格的运输发票后,以银行转帐或者承兑汇票方式(首选银行承兑),40个工作日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运费结算办理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3、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货物交接单或货物验收单是乙方货物是否送达和运费结算凭据,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货物送达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将签收单收齐并整理保存。如因签收单的延误或遗失,不能按时结算运费,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的产品属于标准化可移动住宅产品,其内、外部所采用的喷涂和烤漆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乙方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完好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乙方必须做好货物的防雨、防潮措施。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地点,货物运输时限指从货物装车后离开甲方指定工厂大门登记时间2小时后算起至到达收货地点的时间。
2、开始装车时,自货物整体转移至乙方车板上后,货损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应对货物运输期间出现的风险予以承担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区域后,当货物整体离开乙方车板后,风险自乙方转移至甲方。
3、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地址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由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或未发生的运输费用返还甲方。
4、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组织车辆时间,完成车辆组织和调度工作。每次托运,乙方备车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自接到甲方指令起)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承运人完成承运任务,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托运的每一批货物乙方不得中转或配载第三方货物,中途不允许出现货物换车现象。如乙方中转或配载第三方货物,一经发现将予以2000元/次处罚。若配载货物或中途换车造成甲方产品及产品外包装污染、损坏的,还应赔偿货物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运直至取消运输资格。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指定作业区域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禁止拍照,乙方作业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的作业人员需穿戴符合甲方要求的统一样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人统一提供给乙方作业人员。如甲方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没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甲方指定区域,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2、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期间,乙方对运输车辆及货物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罚款、扣分、扣证、扣车手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输的,乙方应第一时间妥善解决,并及时报告甲方。承运期间如果发生货物损失、缺少、损坏,乙方应承担货值、现场产生的人工费用和机械台班费用等全部赔偿责任。
3、非乙方原因,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如隐瞒事实,不按规定报告的,甲方经证实后将予以1,000元/次的处罚。
第六条、货物装运时间
乙方按甲方的交货计划安排运输。如有变化,甲方需提前至少12小时通知乙方具体起运时间,乙方必须在起运时间前将车辆安排到位。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接收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白天押车滞留超过12小时,甲方应补偿给乙方一定的损失,补偿金额甲乙双方商议确定,最多不超过1500元/天/车。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逾期交货的,除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交货造成的项目现场人工及设备租赁等费用和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日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交通事故除外(须有交管部门事故证明))。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价值赔偿甲方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人工和机械台班浪费,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赔偿现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协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乙方对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包括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人员遵守本条之规定。
3、乙方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和其他商业信息,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4、本合同终止后,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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