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北辛码头村北孟凡光鸡棚东29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黄庄镇北辛码头村北孟凡光鸡棚东29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4: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黄庄镇/北辛码头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北辛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北辛码头村北孟凡光鸡棚东29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2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需缴纳卫生、秸秆焚烧押金共计1000元,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禁止秸秆焚烧,如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扣除秸秆禁烧押金。若无以上行为,待合同终止后退还押金。2、承包的鱼池只能用于淡水养殖,不得植树取土等活动,如承包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3、承包方在投标前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并接受鱼池台面的现状,对所承包鱼池没有异议。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保证水源、电源。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改变现状。如需对鱼池进行施工改造,应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施工,如私自施工,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还。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或相关部门进行勘察、施工或占用等项目,必须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款归各权利人所有,如承包方不同意,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动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等承包期满前由承包方自动拆除,如不拆除,无偿归集体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16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16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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