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改造工程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标段、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标段、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兴城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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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0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发[2020]130号、兴发改发[2020]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

兴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1个合同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2建设地点:一标段:白塔乡(白塔村、朗月村、清水村、上范村);二标段:元台子乡(元台子村)、望海乡(范罗村、刘家村、新白村、于家村、朱家村);三标段:高家岭镇(郭家村、满井村、汤上村、西边村);四标段:沙后所镇(后王村、龙王村、桃源村、王家洼村、文家村);五标段:南大乡(后五村、前五村、三家村、水关村)、徐大堡镇(海滨村)、碱厂乡(四间村);六标段:大寨乡(兴旺村、沙河村、花营村、罗家村、张家村)、红崖子镇;七标段:大寨乡(吴家村、李相村、大寨村、新立村);八标段:元台子乡(田屯村、灰山村、八里村、白马石村、白马石村)、白塔乡(朗月村);九标段:三道沟乡(东门村、黑沟村)、碱厂乡(长岭村)、红崖子镇(团山子)、郭家镇(孙家村、郭家村);十标段:大寨乡(花营村、大寨村、郭家村)、望海乡(曲河村)、东辛庄镇(谷屯村);十一标段:南大乡(前山村、接火村、南大村)、沙后所镇(文家村)。

2.3项目内容: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兴城市11个乡镇,43个村庄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井148眼、干支管112501米、入户管路1600383米、入户材料13491套、水泵148台套、微机变频供水设备148台套、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148台套;

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解决兴城市10个乡镇,24个村,42个屯的饮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井42眼、干支管53.33千米、入户材料5333套、水泵42台套、微机变频供水设备42台套、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42台套。

2.4计划工期:2022年4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均不可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中标无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水利)、施工员)

3.4投标企业需提供网上(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信用良好的查询结果。

3.5投标单位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10万元;三标段5万元;四标段7万元;五标段7万元;六标段7万元;七标段7万元;八标段5万元;九标段5万元;十标段5万元;十一标段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缴纳,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每日08: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47887449@qq.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厅颁发);⑥投标企业需提供网上(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信用良好的查询结果;⑦提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⑧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均不可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中标无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水利)、施工员);⑨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4 1 9 00 分,地点为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其他

7.1施工单位中标后需按照辽人社规[2018]4号文件规定向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

联 系 人: 刘少辉

联系电话: 0429-5816024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113号S

联 系 人: 刘智慧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巩固提升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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