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通风设备供应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通风设备供应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C建施招(2007)第87号
1、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中央空调、通风设备供应及安装(二次招标),已由汇川区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敚2.1工程建设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中段。
敚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空调、通风设置区约7150平方米。(建筑物为7层、框混结构)。
敚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和自筹。
敚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60日历天。
敚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的全套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空调主机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的采购和安装。。
敚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敚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7-5-16 9:00:00时至2007-5-21 17:00:00时。
敚6.2投标报名地点:遵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遵义市法院街大井坎5号)。
敚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敚11、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空调制冷设备制造资格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资质,允许设备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代理商)和安装企业组成的联合体;2、报名时除提供6.3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安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承接在建项目的承诺书;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正敏 徐平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审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吴华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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