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加工销售招标公告
生猪屠宰加工销售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加工服务要求 |
1 | 场部生猪屠宰加工销售及配送单位选定 | 1 | 年 | 生猪屠宰、加工、销售及其它相关单位猪肉配送业务。 年屠宰加工生猪约1600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位于金华市区(含金东区、婺城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农(副)产品加工或销售项目;
4、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
5、投标人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如投标人不具备生猪定点屠宰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的生猪屠宰厂(场)进行屠宰加工。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 8月4日至2014年8月15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14:00时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5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14:0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5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2014年8月15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FW598-2)。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人《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
(5)投标人《生猪定点屠宰证》。投标人不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须提供被委托的生猪屠宰厂(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及生猪屠宰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并加盖生猪屠宰厂公章)。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如同一生猪屠宰厂(场)与多家投标人签订过生猪屠宰合作意向书的,则以最早递交合格报名资料的投标人为有效合作意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十二、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 监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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