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用防护用具招标公告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用防护用具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用防护用具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委托,对其所需的警用防护用具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用防护用具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ZCD-2014-ZFCG094

三、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用防护用具采购与服务;

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合同包,其中:第一合同包为:警用通讯装备;第二合同包为:刑事技术装备;第三合同包为:执法执勤防护用具及单警装备;(具体合同包划分、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能够提交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

2、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项目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原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代理商同时须提供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其所提供产品是警用合格产品;

特别提示:凡执法执勤防护用具及单警装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均须按招标技术要求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安部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公安机关购置同类产品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由乙方履行的产品供应、调试安装、培训、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和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的义务。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乌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名时间及手续:请于2014年 8月4日至2014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专项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开标厅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 兰理斌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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