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清发改复【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包括建设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展厅、加工车间、冷链仓库、育苗连栋大棚、连栋大棚、日光温室、超宽大棚、园区配套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改建红椒大棚;扩建绿色稻米基地;现状建筑改造及阳光菜园、生态餐厅、儿童活动、室外休闲、商业配套等。

其中,(1)配套及控制中心包括种植配套及控制中心、育苗配套。

(2)园区配套建设传达室、围墙、公厕、园区段道路两侧路提档升级绿化、排水管网及园区大门,配套建设道路、管网、停车场等工程。

(3)信息化系统包括园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 *****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其中:

(1)设计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采购、施工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各阶段设计要求均需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配合审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内容包含: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连栋温室、育苗连栋大棚、日光温室、超宽生产大棚、加工车间、冷链仓库、智能化玻璃温室展厅、信息化管理平台、园区配套工程建设及淮安红椒品牌建设展示基地等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技术服务与指导等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含:淮安市清江浦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土建、安装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工程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备注: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方(设计单位)员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 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3 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申请人近 2 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10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仅限于设计+施工)。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2 3 14 日至 2022 3 18 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3 25930分。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资格预审现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投标登记预留电话须保持畅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名称: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四楼联系人:韩科长电话:051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淮安市延安西路200号民生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517-********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11幢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海西路179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17-********

2022 03 11

文件正文PDF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标签: 现代农业 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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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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