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B99N22公务车招标公告

津B99N22公务车招标公告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津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津B99N22公务车
评估价格(万元)17.******评估机构中意(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5.******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本次转让车辆产权属证书齐全,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用等情况。3、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的内容有差异的,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本项目车辆办理过户交接前,如有车辆违章记录、交强险及年检逾期问题由转让方负责。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市津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西区紫金山路36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3******W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000******D
批准单位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天津市津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公司关于转让两辆小型轿车的请示》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披露事项、挂牌公告等以及向转让方了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察,核实。充分了解标的车辆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775 )。3、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本项目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7、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内。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出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9、本次产权交易双方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代理服务机构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前请先与项目负责人沟通)10、车辆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5.******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厂牌型号:*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
产地:车身颜色:
车辆所在地:使用性质:
资产描述:
燃油种类: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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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 汽车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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