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防疫物资紧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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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防疫物资紧急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于洪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1

所属项目:

为保障于洪区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工作需要,现需紧急采购相关防疫物资,具体需要及要求如下:

一、医用防护用品

(一)物资品类及数量

第一包:一次性医用防护服5000套

标准要求:杜邦特卫强胶条型或符合GB*****-2009标准的医用防护服胶条型,规格为185cm,环氧乙烷灭菌,颈部须有胶条、有颈部横贴。

(二)资质要求

1.生产企业:a.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b.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c.生产企业营业执照;d.产品检验报告。

2.经营企业:a.营业执照;b.若购买产品为第二类以上医疗器械,则提供经营企业的药监部门颁发的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二、消杀类用品

(一)物资品类及数量

第二包:75%酒精1000瓶(500毫升/瓶)

标准要求:75%酒精GB*****-2010

第三包:手消毒凝胶2000瓶(500毫升/瓶)

标准要求:医用级

(二)资质要求

1.生产企业:a.卫生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b.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书;c.产品检验报告;d.营业执照。

2.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防疫物资分为三包采购,供应商可以单投或多投,递交的比价文件需按包密封。评标时按包开封评标。

三、采购形式

按照《于洪区新冠肺炎防疫物资采购办法》,采取比价采购办法,分期分批采购。

四、比价方案获取方式:自行下载(于洪区人民政府官网)

五、比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价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3月14日9:30时

六、比价文件递交地点: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南楼441会议室

七、其它要求

1.需按照本比价方案及上述产品的标准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第一包一次性医用防护服需要携带样品。

2.参加比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需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参加会议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入场。

八、本项目最终解释权由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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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玉东周景巍

联系电话:253*****138********

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防疫物资紧急采购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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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于洪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和改革 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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