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对照指南》编印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对照指南》编印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江西省商务厅拟对《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对照指南》编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

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对照指南

二、项目内容

(一)RCEP关税减让--国别查询

(二)RCEP关税减让--我省重点商品年度减让安排查询

(三)RCEP关税减让--我省重点商品国别查询

三、项目总体结构

(一)RCEP关税减让--国别查询

1、一般性说明

2、中国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中国关税承诺表说明

- 中国对东盟成员国关税承诺表

- 中国对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

- 中国对日本关税承诺表

- 中国对韩国关税承诺表

- 中国对新西兰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3、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说明

- 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

4、日本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日本关税承诺表说明

- 日本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5、韩国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韩国关税承诺表说明

- 韩国对东盟成员国关税承诺表

- 韩国对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

- 韩国对中国关税承诺表

- 韩国对日本关税承诺表

- 韩国对新西兰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6、新西兰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新西兰关税承诺表说明

- 新西兰关税承诺表

7、文莱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文莱关税承诺表说明

- 文莱关税承诺表

8、柬埔寨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柬埔寨关税承诺表说明

- 柬埔寨关税承诺表

9、印度尼西亚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印度尼西亚关税承诺表说明

- 印度尼西亚对东盟成员国关税承诺表

- 印度尼西亚对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

- 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关税承诺表

- 印度尼西亚对日本关税承诺表

- 印度尼西亚对韩国关税承诺表

- 印度尼西亚对新西兰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10、老挝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老挝关税承诺表说明

- 老挝关税承诺表

11、马来西亚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马来西亚关税承诺表说明

- 马来西亚关税承诺表

- 马来西亚关税配额产品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12、缅甸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

- 缅甸关税承诺表说明

- 缅甸关税承诺表

13、菲律宾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菲律宾关税承诺表说明

- 菲律宾共同减让清单

- 菲律宾对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部分产品关税承诺表

- 菲律宾对中国部分产品关税承诺表

- 菲律宾对日本部分产品关税承诺表

- 菲律宾对韩国部分产品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14、新加坡关税承诺表

- 新加坡关税承诺表(全部商品)

15、泰国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泰国关税承诺表说明

- 泰国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

16、越南关税承诺表(包括说明及附录)

- 越南关税承诺表说明

- 越南对东盟成员国关税承诺表

- 越南对澳大利亚关税承诺表

- 越南对中国关税承诺表

- 越南对日本关税承诺表

- 越南对韩国关税承诺表

- 越南对新西兰关税承诺表

- 附录:关于第二章第六条(关税差异)第三款(英文

(二)RCEP关税减让--江西省重点商品年度减让安排查询

RCEP生效后,各缔约国对不同商品采取不同的关税征收安排,一般分为基本关税为“0”、首年关税降至“0”、第 10-15年降至“0”、第20年降至“0”以及“U”类排除税目,该部分分行业及国别,将商品的不同方式关税减让安排进行分析整理,以更清晰全面的了解不同国别对于商品的关税减让政策,有助于使用者形成更准确宏观的关税减让概念,从而有的放矢查找更详细的内容。

(三)RCEP关税减让--江西省重点商品国别查询

选择重点出口商品30种,重点进口商品30种进行编辑:

1、重点出口商品

1.1机电产品。包括参数表:84章;85章,各国对机电产品的关税减让情况(详细情况可在第二部分索引查询,以避免内容的重复性)


东盟

日本

韩国

新西兰

澳大利亚

********

基础关税为____,在第___年降至0





1.2农产品

1.3服装

1.4家具

1.5-----

1.6-----

2、重点进口商品

2.1------

2.2------

以上内容,以光盘存储形式制作3000套。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需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申请文件中放置查询网页截图)。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事项

(一)投标文件组成

1.资质证明材料:⑴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⑵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服务方案。

3.相关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参与服务的人员名单及其能力证书复印件(需附供应商6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报价单。以人民币计价,包括各项服务(含税)的所有费用。

(二)投标文件提交

1.各项投标文件须按以上顺序编排,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式4份(1正3副)在时间节点内递交,不密封或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节点:2022年3月17日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原省政府大楼)440室。

4.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三)成交标准

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审查投标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不超过项目预算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未尽事宜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联系人:刘聃琼,电话:0791-********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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